之有,況且他並不是親叔叔。
李安也由心的佩服。
華國有伯樂之說,瑪莎就是駱駝界的伯樂。
瑪莎笑了笑:“叔叔,我們時間有限,還是進行下一項吧。”
瓦利衝李安笑道:“小兄弟,這第一項你依靠我侄女贏了,可第二項就沒那麼容易了,你必須憑自己的本事才行!”
在瓦利的保鏢護送下,李安一行數輛越野車趕到了荒漠之中。
“這是你的武器。”瓦利親手將一枝莫辛納甘步槍遞給李安。
李安接過槍檢查了一下,這枝步槍應該屬於被長期封存的收藏品,上面還發出一股淡淡的黃油味,應該是被生產出來就被封起來的。
用新槍來形容一點也不誇張,其效能可以說比阿里改造過的那把還要好。
“叔叔,你這樣是不是太欺負人了?”瑪莎有些不滿地叫道。
李安所使用的是將近百年曆史的莫辛納甘步槍,沒有瞄準鏡那種。
瓦利所使用的卻是美金雷明頓公司最新研製生產的狙擊步槍,擁有微光識別技術,射擊效能一流。
這種狙擊步槍應該還沒有正式上市,也只有像瓦利這樣的有錢人才能搞到。
瓦利回頭衝瑪莎笑道:“如果你知道李先的射擊水平,那就不會說我欺負人了。另外,莫辛納甘步槍是李先生習慣用的武器,不信的話你可以問他。”
瑪莎看向李安。
李安對使用什麼武器不在意,在意的是比賽規則。
畢竟一件武器再怎麼出色,能夠發揮什麼作用也要和使用他的人說話。
“瓦利先生,還是說一下比賽規則吧。”李安檢查槍械之後講道。
槍沒有什麼問題,子彈也是實彈,他不相信瓦利會和自己進行一場生死對決。
瓦利伸手指著最後一輛越野車講道:“看到上面的鷹了沒有?待會看我們誰能打中的多就行了。”
李安扭頭看去,最後一輛越野車車頂落著五隻獵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