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能在船上打中五百米外的目標,對方使用反器材狙擊步槍同樣能做到這點。
這就是最好的證明辦法,敵方狙擊手當時就躲在五百米外的河面上。
史密斯這下子算是服了,並堅信有李安一行出手,一定能擊斃那個狙擊手的。
眾人又在現場進行一段時間勘察,然後就在史密斯的帶領下前往旅店。
說是旅店,實際上是國際刑警位於當地的一座安全屋。
吃過晚飯後,李安敲響了周雨彤的房門。
“報告。”
“進來。”周雨彤應道。
李安推門進入,見周雨彤已經換了身當地的便裝。
敬個禮後,李安講道:“頭,我有話要跟你說。”
“關於那個狙擊手的?”周雨彤問。
李安點了點頭。
“把門關上。”周雨彤吩咐道,等房門關上後接著講道,“有什麼話直接說吧。”
“是。”李安又敬了個禮,這才講道,“首先我們可以肯定那個狙擊手是羅沙的人,可他為什麼不在羅沙的船上,反而會出現在國際刑警三天點鐘方向。
狙擊手事是先埋伏在那個位置,並且知道國際刑警所藏身的具體位置,這才保證了他短時間內對國際刑警的清剿。
唯一的解釋就是,在國際刑警行動之前羅沙就已經得到了訊息。”
“你的意思是說國際刑警內部出現了問題?”周雨彤問。
“也可能是當時參加聯合行動的當地警方。”李安回道。
周雨彤輕點額頭,沉思片刻後講道:“這件事你先不要跟任何人說,明白嗎?”
“是。”李安應道。
“去換件衣服,和我出去一趟。”周雨彤跟著吩咐。
“是。”李安應道,沒有問要去哪裡,他所要做的只是服從命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