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蘭克爾對決的槍手。
一共四個,與自己相距三到四十米,距離弗蘭克爾卻超過了百米。
四人相對分散,槍口卻齊刷刷地指著弗蘭克爾。
如果不是因為弗蘭克爾手裡面有人質,而且還躲在一顆大樹後面,四人早已經開槍擊斃了對方。
人質和糟糕的射擊角度,讓四人難以動手。
李安還不清楚四人是學校的教官,可有一句老話說的好。
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弗蘭克爾想要了自己的命,而四人明顯是弗蘭克爾的敵人,從某方面來說就成了李安的朋友。
李安暫時放下四人不管,將注意力集中在弗蘭克爾身上。
相對於四名教官,李安的射擊角度要更好一些,可以看到弗蘭克爾四分之一的腦袋。
如同弗蘭克爾動的幅度稍微大一點,可以看到四分之二到四分之三的腦袋。
這樣的條件已經足夠李安將其一槍擊斃,可是......同樣因為人質而不能冒然開槍。
即使李安能夠確保自己的子彈一槍命令中弗蘭克爾的腦袋,這傢伙倒下去的時候手指也會拉下火環,從而引爆那顆手雷,危及人質的生命安全。
如果要射殺弗蘭克爾,首先要確保人質的安全才行。
要確保人質的安全,只有一個先決條件,讓那顆手雷無法爆炸。
李安將槍口下壓,用龍息調整自己,使自己保持絕對的冷靜。
距離、風向風速、空氣溫度和溼度、光線等等,影響射擊的因素在李安腦子裡面迅速徘徊計算著。
“我數到三,你們還不放下手中的武器,就給這小子收屍吧!”弗蘭克爾被逼急了。
如果不是被逼到了絕路上,弗蘭克爾絕對不會採用劫持人質這種方法,他會使用狙擊步槍將人一一射殺。
四名教官面色沉重,槍是他們的武器和生命,放下武器就相當於丟掉了自己的生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