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還沒看清楚呢就被車外的警察飛進來撞到了身上。
李安伸手在車頂一按,人已經從上面飛過去,落地後一腳踢在司機剛剛推開的車門上。
“啊!”
殺豬一般的叫聲響起。
司機已經將左腳伸出車門外,李安這一腳下去車門將他的腿骨都撞斷了,傷情比副駕駛室的警察還要重。
李安掃了一眼街面,空曠的街道上看不到一個行人或者車輛,說明現在的時間已經很晚了。
街道寬有三四十米,另一側也是一條巷子。
李安計算了一下自己衝過去的時間,同時透過車駕駛室向後座上掃了一眼。
如果車內還有第三名警察,哪怕是李安衝過去只需要三四秒的時間,也有可能被對方開槍射殺的可能。
還好,後座沒有多餘的警察,司機和他的同僚在幾秒之內是不可能恢復的,李安有充足的時間“逃”進對面的巷子裡。
至於搶警車或者是警槍,李安沒有那麼蠢。
一來那樣做會浪費自己離開的時間,二來警車上都有定位裝置,真要是搶了警車反而更容易讓警察找到。
槍?
潛意識裡告訴李安他現在還需要槍,至少再在不需要。
無論是翻牆離開還是衝進對面巷子裡面的決定都來自於李安的潛意識,這樣的決定和原主有關。
進入對面的巷子後,李安更加肯定了,這是原主事先設計好的一條逃生路線。
只隔了一條街,原主的“家”是座豪宅,對面卻全都是低矮的老房子,街道狹窄如同蛛網一般,再加上路面上的障礙物,警車很難開進來。
如果警察想要繼續追的話,那就只能憑藉兩雙腿。
兜了一圈後,李安就推開一座老宅的大門,直接走外樓梯上了二樓。
不得不說原主真是狡猾,他在這裡給自己租了一間屋子,準備了一些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