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使用的是仿M25輕型狙擊步槍。
M25輕型狙擊步槍的有效射程是一千八百米。
因為李安手中的只是仿造電子裝備,所以真正的射程是會受到影響的。
這種影響非常有限。
畢竟李安不會真的躲到一千八百米外進行射擊,通常情況下射擊距離會集中在三百米到五百米之間。
有時候可能會更近。
史萊特帶隊剛剛進入競技區,也就是山林,槍聲就從山頂傳了過來。
“我中彈了。”走在最後面的隊員開口講道。
按說這名隊員已經犧牲了,再開口說話相當於違規。
剩下的人紛紛躲在掩體後面,有的人會悄悄探出腦袋來去觀察。
“呯。”
槍聲再次響起。
剛剛探出腦袋的人身上冒出一股淡淡的青煙來。
陣亡了。
其他人慌忙將身子完全縮在了掩體後面,不敢再輕易冒頭。
史萊特眉心緊皺,這才剛剛上場就“犧牲”了兩位弟兄,這也太丟人了吧?
“有人看到目標嗎?”
大家各自搖了搖頭。
剛開始的時候,得知對手只有一人,不少人心裡還覺得這場競技無趣,一個小時之內就可以結束戰鬥。
現在,突然發現戰鬥比他們想像中困難的多。
雖然大家早有防禦,但是剛剛進入競技區就遭到了埋伏,還犧牲了兩位弟兄。
關鍵是還不知道對手躲在什麼位置。
這丟人丟的大了。
“聽我的指揮,都別動。”
史萊特低聲叫道。
他們現在相當於被困在了這裡,必須想辦法擺脫目前的困境才行。
史萊特從身上摸出一個工具來,有點類似於自拍杆,拿出來的時候只有一巴掌大小,最後卻有一米長。
不同的是,這根杆子不是用來拍照的,而是用來觀察的。
在杆子的頂部連線著一塊十公分大小的鏡片,可以在人不露出掩體的情況下進行觀察。
就像多了一隻眼睛般,因此這種工具的名字也叫眼睛。
史萊特知道李安的槍法厲害,無論是之前的打靶還是剛剛連續“射殺”兩名隊員都是最好的證明。
使用莫辛納甘步槍可以擊中三百米外的靶子,現在換成了仿M25狙擊步槍,史萊特估計李安躲在五百米外的地方。
眼睛非常好使,卻也有一個致命的缺點。
有效觀察範圍集中在近距離。
受制於人類眼睛的侷限性,超出一定的範圍後就無法看清了。
人類的眼睛可以看到很遠的距離,可目標的大小又直接影響是否能真的看見。
比如說,人們能輕易看到幾十公里外的大山,可你能看到山上的人或者是鳥嗎?
這就是相對侷限性。
史萊特拿著“眼睛”能看到很遠的地方,找了一圈卻根本無法看到李安的位置。
這也是預料中的事情,即使不使用“眼睛”,給他一隻望遠鏡,想要找到李安也絕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必須做點什麼出來才行。
史萊特暗自講道,否則他們就會被困死在這裡,只有等天黑之後才能行動。
天黑之後就真的安全了嗎?
答案是否定的。
先不說李安願不願意陪他們耗到黑夜,光是他這邊也不願意。
一場“遊戲”而已,耗那麼長時間有點說不過去。
“小A。”史萊特衝身邊的一名隊員輕聲叫道。
小A會意,要想贏得這場戰鬥,首先必須弄清楚李安在哪才行。
李安已經開了兩槍,可誰能保證他還在第一次開槍的位置?
狙擊手大多數的情況下會保持不動,避免被敵人發現,可一旦開了槍就會以最快的速度轉移位置。
因此,史萊特斷定李安已經離開了第一次開槍的地方。
“啪。”
小A往右側扔了一顆煙霧彈,看樣子是想借助煙霧的掩護轉移位置。
其實煙霧彈只不過是用來吸引李安注意力的。
就在煙霧騰起的瞬間,小A從左側竄了出去。
在他看來,李安想將注意力從煙霧上拉開回來,再扣動扳機射擊,至少也需要兩到三秒的延遲才行。
在這兩到三秒之內小A也就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