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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鄉社自治互助制度(3)【為又陽晨萌主加更】

長者們商量決定,至於按時公佈支出,還要提供賬單給縣裡面稽核,這是萬萬不行的。

這麼做豈非擺明了不信任和相信長者們的操守嗎?

太誅心了!

而陳萬年等官吏出身的人,則以為,要加強對鄉社的控制,最好,取消由村民推舉正彈,改為縣官任命和挑選。

兩方各據一詞,針鋒相對。

但吵著吵著,卻又各自退了兩步。

只在最關鍵的鄉社經費是否需要公開和審議問題上比較爭執。

但很君子,並未發生激烈的爭辯。

張越看在眼中,暗暗點頭,對於自己的這個小團隊的團結意識和素質,感到非常欣慰。

等他們說的差不多了,張越就笑著道:“諸君所思所議,皆有道理,這樣,諸君各自回去寫一個條陳,然後拿來,本官與殿下將共同審閱,然後,將諸君的意見和建議,呈奏陛下,由天子聖斷,如何?”

這其實是在給太學生臺階下,事實上,這個事情若到了當今天子面前,如何決斷,不言而喻——當然是桑鈞、陳萬年等人主張更對這位陛下的胃口。

但太學生們也沒有太好的辦法,而且,張越所說的也是道理。

這天下任何事務,都需要天子批准。

沒有天子批准,別說鄉社了,恐怕連做事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