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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龍窯和造紙

不止可以完美的規避風險,還能獲得實實在在的好處。

“定約人以年俸三千錢,受田禾、李苗之僱,庸期五年,到齊給付庸資,計萬五千錢……”

“李苗、田禾等諾約:若定約人委實用心,勤勉,則歲給賞賜……”

“僱傭期內,定約人每日兩餐,春夏秋冬各季衣物,由李、田負擔……”

“定約人需遵守國家律法、執行李、田之令,勤勉勞作,無所怨言……”

…………………………

張越一口氣,就將這個契約的內容唸完。

總結起來,其實就是,眾人要和他的家臣田禾、李苗簽訂契約,接受他們的指揮和命令,認真工作、不畏艱險。

五年期後給付庸資。

假如在五年中發生了任何頂撞、忤逆或者其他甲方認為的不好行為,就要扣錢。

且甲方(田、李)有權力,指揮和安排他們做任何事情(除了違法和與公序良俗相悖之外)。

總的來說,這就是一份霸王合約,幾乎就是後世的包身工合同的翻版了。

但眾人聽完,卻都是一臉不可相信和震撼的神色,紛紛哭著拜道:“主公仁德,主公仁德啊!”

在他們的認知,這種不僅僅可以吃飽肚子,有四季新衣給付,打著燈籠都找不到啊!

至於什麼勤勉、認真啊,這是他們最不缺的東西。

更不提還有錢拿,而且是一萬五千錢!

若有這筆錢,足夠他們在關中安一個小家了!

於是人人都爭先恐後的在這份契書上畫押。

本來,講道理這種事情是需要透過官府公證,至少要有鄉亭的遊徼在場,還需要錄入文牘進行備案。

但張越現在時間很緊,就將這個步驟省略了。

反正,日後這事情可以讓李苗和田禾兄弟去辦。

將契書搞定,張越就對田苗吩咐:“月前,我曾命爾等兄弟在甲亭村外山下,挖有水窪,浸泡了竹筒,你去帶人將這些竹筒取出來,運回莊子……”

又對李苗吩咐:“爾帶人去山上伐薪,準備燒火……”

這就是要準備將白紙搞出來了。

“諾!”兩人立刻領命,各自帶了十餘人去做事。

等他們離開,張越就帶著其餘人,在這莊園裡遊覽了一遍,然後就將一條條命令釋出下去。

首先,就是停止望樓的建設,這種東西落後而無用。

接著,就命人在靠山的地方,挖幾個窯洞,準備燒製瓷器。

有著空間回溯的資料,他知道在兩漢之際,中國瓷器燒製技術出現了一個飛躍式的發展,龍窯和饅頭窯的雛形都已經出現。

並在東漢燒製出了第一種青瓷。

張越打算,先拿龍窯來燒製青瓷,練練技術,然後再點亮瓷器的科技樹。

這可是一個大買賣,做的好了,賺錢恐怕不比鹽鐵的利潤低。

所以,他很重視。

不僅僅親自畫了龍窯的結構圖——這是他從回溯的東漢瓷窯復原圖臨摹的。

這種龍窯還是很原始,沒有煙囪,只在尾部有排煙孔排煙。

但正因為原始,所以沒有太多技術含量。

也正因為是這個結構,所以這種原始龍窯的窯內溫度可以達到一千兩百度甚至更高。

有了瓷器,再加上白紙,這個莊園的經濟產出就不會少!

一年賺個幾千萬跟玩一樣!

既然如此,那莊園的土地作物,就全部以高產的冬小麥為主了。

這就需要全盤推翻現有的耕作工具和技術,用一套全新的東西。

所以得等到新豐那邊生產出了曲轅犁和耬車,再送一批迴來才行。

將這些事情都逐一吩咐下去,安排好,去山上伐木的李苗就帶人回來了。

在這個時代,關中的森林面積非常大,人們隨隨便便就可以在山上找到一堆堆的百年甚至數百年的巨木。

所以李苗等人幾乎沒有費太大的氣力,就帶回了數車各種柴木。

張越立刻就讓人搭起一個灶臺,又讓人找來了許多石灰,用木桶浸水待用。

接著便在灶臺上,架起一口大釜,在灶臺裡生起大火,一切都準備就緒,就等著田禾帶回竹料,就可以開工了。

半個時辰後,田禾帶著人,趕著幾輛牛車,將當日浸泡在水坑裡的那些竹筒拉了回來。

這些竹筒足足有數百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