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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還在和他說話,他居然要走!

“我問你,你有沒有……愛過我?”鐵沙掌心死,但仍仿垂死的掙扎,執意想問清楚。

“蛤?”她一臉疑惑。他怎麼都沒照規矩來,明明說了是她要問問題,他卻一直插隊發問,還突然問她愛不愛他?

高詠春的遲疑卻讓他解讀為她從沒愛過他,心痛到已經沒有感覺,他面無表情的喃喃道:“不用回答了。我要和朱秘書去吃晚餐,只訂了雙人座。”

她聽到他對朱秘書下達開車指令,下一秒鐘,在她回神之前,車子迅速開走。消失在她眼前的他,看也不看她一眼,和迅雷不及掩耳的車速一樣,迫不及待離開有她在的地方。

全身的力氣恍若被瞬間抽光,她腳下踉嗆了下,內心已萬念俱灰,卻仍咬牙撐注。

同樣的情形再度上演,他第二度拋妻揚長而去,第一次他急著就醫情有可原,這一回他急著和情人共度雙人晚餐,就這樣拋下一心想和他溝通的她!

上一回,她端著兩杯咖啡呆杵路邊,這回兩手空空如也,或許,是到了她該揮揮衣袖,不帶走任何一絲情感,徹底離開他的世界的時候了。

穿著“吊嘎”的鐵沙掌,大刺刺坐在庭院的花圃中,手中的電動雕刻刀沒停歇地運作著。

昨晚他並未和朱秘書去吃晚餐。他的妻子愛的不是他,他明明從收到的照片上看見前一晚她和前男友在路邊攤吃宵夜,而她卻對他說謊,更連騙他說愛他都不願意,在憤怒和心寒兩種情緒煎熬之下,鬼才有食慾去吃晚餐。

讓朱秘書在餐廳下車後,他一個人開車到工地陪趕夜工的工人挑燈夜戰,一整晚如行屍走肉般扛了近百包水泥,他想耗盡體力,不讓自己有多一分力氣陷入她愛的是別人的憂愁漩渦中。

昨晚,他不想聽她多說一句話。因為既然她對前男友念念不忘,那就走吧,多說無益不是嗎?

天亮回到家,如他所料,她已經跟前男友走了。累極的他想睡卻睡不著,灌了三瓶烕士忌,想讓自己醉到不省人事,無奈他是海量,有醉意,腦袋卻還清醒著,心,依舊揪成一團,痛著。

她留下已簽名的離婚協議書,還有“定情石”和一封信,信中寫道——我不是你的妻子,你的妻子叫做高妮妮,而我的名字是高詠春。

這女人真好笑,他的身分證配偶欄上寫的就是“高詠春”,離婚協議書上籤的也是“高詠春”,她竟拿名字當離婚的藉口……

想走就走,何必找藉口?他又沒硬要留下她。

電動雕刻刀不知第幾回劃傷了手,他低咒一聲,不是因為手痛,是咒那該死的“在臺灣某處的我”。他發誓,不管那傢伙躲在哪裡他都一定會找到他,先狠揍他幾拳,再警告他,若敢讓他的妮妮流一滴淚,他一定會打爆他的頭,讓他連求饒的機會都沒有!

手再度被劃了一刀。這該死的愛心形狀,怎麼刻都刻不完美,是因為他的手在發抖,還是因為情已逝,才連個愛心形狀都刻不全!

也是,他大概真的醉了,明明她已離開,離婚協議書都已簽名,他還將她提及的爛藉口掛在心上,執意要另外刻一顆定情石,刻上“鐵沙掌”和“高詠春”,再刻一個愛心形狀框住兩人的名字……

無奈,他醉到連握著雕刻刀的手都在顫抖,一堆黑色石頭上全被他刻上歪七扭八的愛心。罷了!丟了雕刻刀,他沮喪的躺在花園的草皮上。

就算他刻了一個很完美的愛心形狀將兩人名宇框在裡頭,又如何?她也不會因此回到他身邊來。

昨晚他問她“你有沒有愛過我”,她在信中寫道——第一次見面時,我已經給了你答案。呵,哪來的答案,他印象中兩人前幾回見面總是沒好氣的互損對方,再者,誰會在第一次見面就告訴對方“我愛你”或“我不愛你”?

但明知極可能得到的是否定的答案,他還是不斷地在腦海中搜尋記憶,他們第一次見面,她被員警追把皮箱丟在他的跑車,他們為了皮箱是不是她的起爭執……

反芻這段記憶,她的皮箱、員警大人,到他的跑車,沒一樣和她愛不愛他有關聯……不,有,他說她的皮箱是“廢棄物”,難道對她而言,他是她愛情裡的“廢棄物”?

高妮妮,你何苦這樣傷我……

第10章(2)

整個人呈大字躺在草皮上,頹喪之餘,他希望自己乾脆就這樣睡著永遠不要醒來,當滋養花草樹木的“肉泥”,至少比“廢棄物”來得有意義且強多了!

或許是花草樹木嫌他當春泥太過營養,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