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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是活著的啊,既然活著,就要生活,要做點什麼才行。

這樣想著,霄再一次茫然了,她能做什麼呢?之前她的身份是戰士,只要完成組織的任務去斬殺妖魔就行了。再之前,她是忍者,也是一樣只要完成村子裡的任務就可以了。再再之前,她只是一個普通人,每天為了生計不斷奔波勞碌,雖然辛苦,但是日子過得意外的充實。比起之後的曲折人生,前世平平淡淡的生活竟然是霄此刻最嚮往的。

對啊,既然我已經不是忍者,不是戰士了,那我還可以做個普通人啊!

於是,抱著這樣的想法,霄站在了一家小旅館門前。

“抱歉啊,我們這裡不招人,你去別處問問吧!”和藹可親的老闆娘一臉抱歉地告訴向她求職的小男孩。

有些低落的霄很快又站在了一家書店門口。

“去去去,你這麼一點大的小鬼哪會做什麼事?別在這裡礙手礙腳的了。”正忙著清點新到的書的老闆一臉不耐煩地把霄往外趕。

再次求職失敗的霄只好再一次轉移陣地,停在了一間正要打烊的酒吧門口。

這家酒吧門口正好貼著招聘的廣告,霄抱著試一試的心態進去和吧檯上的老闆交涉。

“什麼?你要在這裡工作?”濃妝豔抹的老闆娘一臉驚訝,她抬起手指向門口說:“你沒看見我的招聘啟事上怎麼說嗎?我要招的是一個身體強壯,有一定武力基礎的保鏢。你這個小鬼來湊什麼熱鬧?快回去吃奶吧,別打擾我們做生意。”

“我覺得我完全符合上面的要求啊,我的身體很強壯,我很厲害的。”霄完全不懂得怎麼開玩笑,只是實話實說而已。

老闆娘賽然一笑,伸出手指掐了霄的臉頰一下:“呵呵,你的口氣倒是很大嘛,這樣吧,今天姐姐我心情好,給你個機會好了。”纖細的玉指指向門口站著的一個五大三粗的壯漢,對霄說:“看見那個叔叔了嗎?只要你能把他打倒的話,我就讓你留下來工作,怎麼樣?”

“真的嗎?”

“姐姐我從來不騙人!”老闆娘心情很好地笑著。

霄點點頭,不再說話了,徑自走向老闆娘指著的那個大漢。

“那個姐姐說,只要我打倒你,就讓我留下來工作。”霄很乖地站到大漢面前,如實相告。

“你說什麼?打倒我?就憑你這個小鬼?”大漢好笑地看著面前這個還不到他胸口高度的小男孩。

“是的,所以我要出手了,請你做好準備。”霄並不是那種會公平決鬥的人,真正生死相搏的話,她絕對會是那種背後下黑手的人。但是一來這一次並不是生死相搏,而是作為換取工作機會的比試而是,二來也是因為對手太弱,她實在不好意思耍手段,所以才會顯得這麼一本正經的。

提醒過大漢之後,霄根本沒用什麼高難度的技巧,只是直直地打了對方的肚子一拳。霄其實已經很小心了,面前這個男人並不是她以前面對的妖魔和覺醒者,所以她只用了兩成力氣去打。但是半人半妖的戰士的兩成力量也是很可觀的,在場所有人都完全沒想到,只是看起來輕飄飄地一拳而已,壯漢就被打飛出去了好幾米,撞在了牆上,當場暈了過去。

在圍觀的人愕然的注視下,霄面不改色地轉過身,問老闆娘:“我這樣算合格了嗎?”

合格?

當然!!!

作者有話要說:這一章熬得我頭痛的要命,本來是打算繼續待在休斯(全名:馬斯·休斯)家裡,給他們做個義女什麼的,但是考慮了很久還是放棄了這個路線。

第二十章

自從霄一隻手輕鬆擺平保鏢團的老大以後,她就開始了每天規律的朝九晚五上班族的生活……不,不對,不是朝九晚五,應該是每天晚上18:00上班,早上6點下班的日夜顛倒生活。因為霄目前打工的地方,是一家夜裡才營業的酒吧,白天都是關門的。

雖然霄口口聲聲告訴別人,自己已經18歲成年了,但是從老闆娘到端酒的小弟沒有一個人相信她說的話,只當她是離家出走的任性小孩。

在知道霄目前沒有住所以後,老闆娘麗斯慷慨地答應了霄白天休息的時候可以住在店裡的請求。

霄以前並沒有做過保鏢這個行業,但這並不影響她按照老闆娘的指示行事。例如……把上門搗亂的混混扔出門;把在店裡打架的人綁起來,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金之類的。

僅僅上任不到3天,霄就已經成功制止了十七次店裡發生的鬥毆事件,打跑了三波上門索要保護費的混混,還抓到過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