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過年的,由於各行各業都在休整,人們生活空前乏味,正義使者宛若福爾摩斯的調查以及舉證,再次引燃了全民八卦的激情。
葉可欣在看到這個帖子時,整個人呆若木雞,她一直以為一切天衣無縫,到底是誰在背後陰她,她到底什麼時候得罪了網上駭客。
當然,不管葉可欣是否想明白,警察找上門了。一連串的證據,足以證明葉可欣和這件案子絕對有關係,同時顧曉曉先前報案被騷擾,y城警方也涉入調查,葉可欣的辯駁蒼白無力。
要知道哪怕是小號,註冊時也會留下許多痕跡,她於網路上並不精通,證據之下她只能承認自己和楊慶有聯絡和發簡訊,曾誹謗葉舒,但絕不承認指使他潑葉舒硫酸。
楊慶依舊大包大攬,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下,鬆口承認葉可欣見過面,但表示只是他單方面的追星,葉可欣不曾向他下達任何指示。
到了這一步案件調查陷入了僵局,雖然據常理推測,大家都認為葉可欣是背後主使。但沒有確鑿的證據,只能判楊慶故意傷害罪,由於沒造成嚴重後果,最多不過三年而已,精神損失和賠償,他家境貧寒根本拿不出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它方法威脅他人身體安全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三條簡訊就算違法。唯一能給葉可欣明確定罪的只有這一條了,顧曉曉堅持告到底,不願庭外和解,葉可欣在拘留所待了四天。
對藝人來說,適當的緋聞和炒作能提升名氣,只要事後洗白。但違法甚至坐牢則是永遠無法抹去的汙點,葉可欣誹謗發簡訊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