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汽車電腦系統……就不說了。(上次推薦潛行追蹤中有解釋,官方可以利用你的行車電腦做什麼事。)
……
和左羅回到七組,首先是宋凱報告,交通影片無發現,只確認蕭雲確實是從東郊委託人家出來,時間大概凌晨一點左右,副駕駛位置是本案死者。
技術科報告:有外部接入資訊。可能是車主藍芽,車主手機,甚至可能是app等手段接入汽車電腦。蕭雲使用的汽車車載電腦是聯網的,打個比方,蕭雲開車碾壓過一塊石頭,汽車震動,他可以撥打服務電話,對方會告訴他,對稱車身造成什麼傷害,目前汽車所有指標如何。正常車載電腦無法顯示的懸掛系統有沒有問題,這輛車透過服務方可以檢測。
這是一臺配備非常先進的智慧行車電腦的汽車。技術科的另外一個意思,有人入侵他們也無法分別出來,除非是更改設定,否則只是瀏覽資訊是不可能被發現的。
左羅疑問:“為什麼問這個問題?”
“你覺得呢?”蘇誠反問。
左羅:“你難道認為兇手不是一個人?”
“有幾個可能,我分析給你聽。先說我認為本案重要的兩點,第一點,蕭雲和同事是臨時決定去楊梅林,順路拐進去。第二點,交通影片未發現嫌疑車輛。現在問題來了,兇手怎麼知道蕭雲去了楊梅林?”蘇誠:“首先排除手機定位,因為無發現。其次排除跟蹤,因為影片無發現。”
這就是切入點,找到矛盾,就能找到切入點。
第四百五十四章 鵝首之爭
蘇誠繼續說明,道:“第一個可能,兇手是無目標獵殺者,獵殺楊梅林內的人,恰巧蕭雲倒黴。第二個可能,兇手遠端跟蹤蕭雲,發現蕭雲進入楊梅林,於是立刻開始行動,這工作就不是一個人能完成的。就本案來看,兩名受害者,女子死者背景清楚乾淨,男子蕭雲是重點,除非你認為是偶然。”
左羅順著思考:“如果是專業的兇手要除掉蕭雲,不可能等待蕭雲去楊梅林。”
“對,這又是一個矛盾,這個問題我暫時無法理解。”蘇誠站起來道:“目前來看兇手要偽裝成意外的現場,還記得你之前提的案件嗎?一位出名的律師在地下停車場因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我認為要把這兩名律師結合在一起考慮,他們應該是碰到了什麼共同的問題。有了第一次殺人經驗,第二次兇手也希望案件變成意外。”
左羅:“恩。”
左羅調電腦資料,放在大螢幕上,兩人看著第一位律師的生平,是一位農村娃,考上法學院,出來後在屏德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就留在屏德律師事務所,兩年後和一位實習女律師戀愛,並且結婚生子。他主辦是遺產和非婚姻財產糾紛,土地商業等律師業務,在死亡前兩年,開始專注刑事案件,並且註冊了實名網路帳號,在網路上有一批粉絲,一度被懷疑利用輿論影響司法公正。遇害前三個月尋找合夥人,準備開辦一家自己的律師行。
宋凱在一邊查詢資料,突然道:“你們一定不知道屏德律師事務所,就是現在的雲屏律師事務所。”
“不會吧?”雲屏是蕭雲所在律師事務所。
“是的。”宋凱道:“七年前,那位律師死亡後大約一個月,蕭雲岳父將20%的股權贈送給蕭雲的妻子,當時蕭雲和妻子結婚兩年,有一個一週歲大的孩子,律師事務所也改名為雲屏事務所。蕭雲的岳父叫李屏。”
“這有意思,同一家律師事務所,同樣是商業轉移到刑事,同樣在網路有粉絲,同樣利用網路發表過一些案件辯護過程,同樣是準備開自己的律師事務所。”
蘇誠搖頭:“不對等,雙方關係不對等,李屏只有一個女兒,蕭雲自己開律師事務所,我認為李屏會雙手贊成。相反,地下室死者律師他是在事務所成名,準備高飛,這是李屏和事務所不想看見的局面。”
左羅問:“那你覺得李屏是嫌疑人嗎?”
“當然是。”蘇誠道:“宋凱。”
宋凱道:“按照我查詢記錄,李屏手機在案發時候在家裡,從八點左右就在家裡,一直到凌晨五點左右,應該是接到了警方電話才離家。”
蘇誠問:“李屏這人怎樣?”
“李屏……哇……”宋凱道:“李屏在十六歲,二十一歲,兩次因為過失傷人被捕,第二次入獄兩年,出獄後因為多次毆鬥被拘留,是當時南區有名的流氓,三次上法庭都因為證據不足被免罪。二十七歲結婚,二十九歲考取律師資格證……”能這麼快調出來都是有司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