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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部分

群人賭博,一次,兩次,三次,總會有輸的人不爽報警,一旦報警有人證,輕鬆動手。諸如有位警察說的,不要被武俠小說迷惑,現實中的賭徒人品都是相對惡劣的。

隔壁正在玩花式香檳,是目前最流行一種檯球。將多個香檳杯散放在九球桌上,打球同時不能撞到香檳杯,杯子裡是真有香檳,每次換人擊球,擊球手都要喝一杯,將杯子放回原位。這其實不算吸引人,吸引人是最後勝負出現之後,贏家可以用檯球杆橫掃球桌上的香檳杯,那個才吸引大家。

正因為隔壁這麼熱鬧,左羅輕鬆的換了擺設在明處的劉默冠軍球杆,然後轉開槍頭,倒出一張儲存卡,蘇誠和左羅不做聲,將球杆還了回去,繼續打了兩局,這才離開會所。上車之後,左羅打電話給宋凱:“帶上吃飯家伙到我家。”

左羅掛電話,蘇誠道:“他萬一帶碗筷怎麼辦?”

左羅看了蘇誠一眼:“我就把他從樓上扔下去。”

蘇誠讀出左羅心情不太好,拿到東西,就代表距離真相更近一步。

……

宋凱到達,還好帶的是電腦等,不是碗筷,左羅說明了自己和蘇誠在查案,很敏感的案件,讓宋凱決定是不是要加入,宋凱回答,老大,你都告訴我了,不加入我怕被你滅口。

這是很普通的手機儲存卡,沒有密碼,宋凱輕鬆播放,不是影片,也不是影象,而是錄音,劉默的聲音,宋凱開始分析這錄音是否有被做過手腳。他對案件很有好奇心,但是他知道不會是讓自己過來使用儲存卡的,他首先要專注自己的工作。

劉默:左羅,如果是你找到儲存卡,就安靜聽我說完,我也不知道該不該留這段錄音,但是一個人保守一個秘密心理壓力很大,如果沒有人找到,就算是我一個發洩的渠道。

劉默:長話短說。十四年前,高檢已經是檢察官,曾經查處過一名官員,這名官員的女兒目前二十六歲,在夜店坐檯,名叫馬子夜。高檢去夜店一條街,就是找馬子夜。我找到馬子夜,給了她一萬塊錢,她才告訴我,高檢在調查她父親去世的情況。

劉默:她說那天晚上,有兩個人來拜訪父親,她父親讓她先去睡覺,當天晚上,父親從自己家十五樓跳了下去,當時新聞報道是酒後失足。高檢讓她描繪了當時兩個人長相。第二天,我帶了素描師去見馬子夜,但是她不僅否認了昨天說過的話,而且買了凌晨機票,據說她父親朋友在紐西蘭去世,遺囑中留了一筆錢給她。她說她不會再為了點小錢讓自己冒風險,求我放過她。

劉默:我以扣護照為威脅,她和我一起去了她租的公寓,從公寓抽屜拿了一張畫像給我,是高檢畫的當天,她自己畫的人像。因為趕飛機,她死活不配合我再畫一次,而我看見了畫像我也不敢強留她,她畫的不錯,我一眼就認出畫像中的人是周斷。

周斷?蘇誠和左羅當場愣住。再聽下去缺乏價值,劉默開始抓狂,發牢騷,很焦躁的感覺。

錄音大約五分鐘,聽完之後,宋凱回答了蘇誠和左羅沒問的問題:“錄音未經過加工,沒人動手腳。高檢是a大美術專業畢業,招聘成為警局的素描師。幾年後警局引進了電腦畫像技術,素描師作用大大降低,高檢經過考試,轉崗成為一名檢察官。馬子夜父親叫馬如龍,是當時南區警局副局長,負責人事。”

宋凱:“當時負責刑偵副局長住院動手術,他暫代職務,期間南區發生一起命案,最終掛懸案。刑偵副局長出院後看了卷宗,認為馬如龍忽視了一名重要目擊證人,由於過了一個多月,這名目擊證人是外地人,並且沒有做筆錄,不知道姓名,只是其他目擊者多次提到這位外地人。刑偵副局長了解當時辦案情況,刑警隊很冤枉說明,是馬如龍要求他們把精力放在追兇上,馬如龍說他會聯絡派出所幫忙找這名目擊證人。但是沒有任何單位和機構收到協查這名外地目擊證人的通知。”

宋凱:“內務局以瀆職進行調查,意外發現馬如龍從副刑警隊長在升遷為副局長之前,辦的三個案件存在問題。內務局認為這三個案件是有人送給馬如龍的,馬如龍無法說明自己三個案件的訊息來源,也沒有任何驗證可靠性的來源。比如一起毒品走私,沒有任何風聲,馬如龍說收到線報,帶人去碼頭,從倉庫中找到三十公斤的毒品,馬如龍還抓獲了毒販,毒販交代,前天剛進貨,這貨要送到b市去的,沒想到警察這麼厲害。毒販是和老闆單線聯絡,單獨運貨進入倉庫,他之前沒有任何的前科。”

宋凱道:“馬如龍死前兩天,內務局要求他說清楚這三個案件的訊息來源,內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