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羅道:“我和蘇誠與秦老爺子聊過,秦家和周家上代恩怨交錯。周銀河交代過秦老爺子,畫幾年要裝裱一次,裝裱時候必然會發現記憶體卡。秦老爺子十有**,不,肯定會聯絡周銀河的子女。我預計,周子和周女他們是擔心被壞人盯上,所以先離開,先冷上幾年。等數年後將鑰匙一送,記憶體卡一開,大仇得報。”
左羅道:“蘇誠說還有一個可能,周銀河考慮過這東西屬於損人不利己的東西,周銀河和吊死鬼合作愉快,是不可能拿出來的。把這東西交給家人,真的有需要話似乎會害了家人。所以蘇誠考慮了另外一個可能,會不會是交給周銀河親信之類。周銀河對待身邊人還是相當不錯的。周銀河的私人司機突然中風癱瘓,周銀河送他去國外治療,還給了其八十萬的退休費。這種手筆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周銀河對錢很大方。”
周斷道:“還有一個可能是律師行。透過律師行保管,一旦他屬於非自然或者非意外的人為死亡,那律師行就會將記憶體卡或者鑰匙交給警方。但是如果是這樣,記憶體卡和鑰匙是不會分開的。我建議對周銀河比較親近的人,全部再做一次筆錄。就說周銀河案要歸檔掛懸,完善筆錄。”
局長點頭:“可以,老規矩,這事z1負責。左羅,你和蘇誠最好小心點。人家有第一次,未必不會有第二次。最近局裡很忙,內務局也很忙,你要自己照顧自己。”
“明白。”左羅問:“突襲情況怎麼樣?”
“大勝。”局長道:“你還不知道進展吧,周斷,給他介紹下。”
警方拿到了很多很多的線索,有計算機內的線索,有賬戶資訊的線索,有身份證使用的線索。首先逮捕了殯儀館的負責人,就是他在這麼多年來,一直擷取火化者的身份資訊還有銀行卡、手機卡之類的資訊。透過這些手機卡,銀行卡資金流動,警方再逮捕二十多人。
距離突襲不過四天,警方一共抓捕人員三十七名,其中有四名為司法系統人員,一名為檢察官,一名為特警支隊某小組組長,一名為警局物證組人員,一名為刑警隊重案組刑警。這四人都承認自己加入了正義社會。他們如實交代了這些年做的事,除了將一些保密資訊上報給吊死鬼外,他們並沒有做出其他不法之事。保密資訊多是暴力犯罪嫌疑犯的資訊,被捕的檢察官說這是上級為建立本地暴力犯罪高危人群檔案才蒐集的。
檢察官提供資訊中,其中有三人最終無罪釋放,兩個是變態犯罪嫌疑人,一個是殺父嫌疑人。在他們被無罪釋放一到三個月內,他們都非人為死亡。一個人喝醉了開車撞樹上,一個是留遺書上吊,字跡還是他自己的。還有一位在遊樂場看小孩玩耍時候,突然心肌梗塞,搶救無效死亡。他們的死,刑警查過,發現受害者的家屬都有不在場證據,死因很難辨認是自殺還是他殺。最終三人都以非人為死亡落案。
被捕的檢察官面對審訊,回答:“法律不是萬能的,我作為公訴人代理過不下五百件的刑事公訴,有些人你明知道他是罪犯,但是因為證據不足,證據被汙染,證人不可信任,或者是其他各種原因,逃過了法律的懲罰。比如那變態嫌疑人,喜歡小孩。猥褻罪分兩種,非強制屬於治安處罰範疇。這個變態就是故意對小孩暴露身體,用言語吸引他們來觸控。只能治安拘留十到十五天。那個區域的人誰不知道他?造成的影響有多壞?孩子都不被允許單獨出門,或者單獨玩耍。有一個父親揍了他,結果呢?他是被拘留了十五天,但是那父親呢?雖然免掉了治安處罰,但是民事賠償了兩萬元的醫藥費和一萬元的誤工費。”
丁東問:“意思就是說,你知道你給出這些資料,是為了弄死他們,對嗎?”
檢察官一愣,立刻回答:“當然不是,只是為了建立犯罪檔案庫。”他不能承認,承認那姓質完全不一樣。這東西在沒抓捕到吊死鬼,或者獲得有利的證據之前,無法證明檢察官是不是知道自己送上資料後這人會死。
丁東看其送出的資料,一共有三十多位,都是對社會危害較大的人群。有些是無罪釋放,有些是刑期太低。這怎麼說呢,作為一名執法者,也希望所有的罪犯被繩之於法,但這是不可能的。如果真的建立能將所有罪犯都繩之以法的環境,那麼必然會有被冤枉的人。法律注重證據,不是為了讓警察更難以打擊法律,而是為了保護無辜者不被冤枉。
很多新聞出現冤案,簽字了,認罪了,甚至都被槍斃了。但是後面追查下來,仍舊認定是無罪。這是我國法律的進步,願意糾正自己的錯誤,這在當今社會是相當難得的。被捕檢察官和吊死鬼客串了法官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