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面前有吃的,那何必再去準備宵夜。
左羅撥打電話:“方凌,你去七組,陪蘇誠辦案……陪蘇誠辦案,明白?”
方凌回答:“就是他說什麼就是什麼?”
“對,如果有比較過分非法行為,就揍他。”左羅收了電話,看了眼無語的蘇誠:“蘇誠,你要造假的話,我會鄙視你。”
蘇誠認真回答:“放心,我不會砸大菠蘿的招牌。”
……
蘇誠到達z部門,方凌已經在一樓等待,她更多是監視作用。蘇誠和方凌點下頭,互相溝通兩句,到了二樓一組的審訊室。
是審訊室,不是筆錄室。
分管刑偵的馬局坐在審訊室外旁邊,陸任一作為專管重要部門的人,參與審訊,主審訊官是二組的光頭。
問問題,回答問題,有問有答。
蘇誠和馬局點頭致意,坐上椅子聽審訊,心中嗟嘆,多實誠和漂亮的一個姑娘,就是缺心眼。你完全可以說因為事先偵查,認為嫌疑人攜帶有槍支,當時自己就一個人,對方準備對自己發動攻擊,為了保護自己,無奈先開槍。
證詞很不利,蘇誠邊聽,邊看電腦上的旁證。許璇認定對方攜帶槍支,所以才會擊斃對方。為什麼不是許璇推斷認為對方攜帶有槍支呢?太實在。許璇鳴槍警告後,射擊對方大腿。為什麼不是許璇鳴槍警告後射擊對方,對方垂死掙扎反撲,許璇無奈再開三槍,其中一槍命中大腿呢?
蘇誠聽了一半就不聽了,開啟審訊室的門,朝大家打個招唿,拉了牆邊椅子,在光頭身邊坐下,蘇誠問:“許璇,當時是幾點?”
許璇回答:“五點四十分左右。”
蘇誠道:“我剛才查詢了天氣預報,氣象局告訴我五點後,太陽被遮蔽,光線比較暗。你追擊嫌犯進入棚戶區,特別是進入廢品收購一排店面時候,裡面的光線怎麼樣?”
許璇回答:“比較差。”
蘇誠道:“也就是說,你有可能看錯了……因為你在破案過程中判定對方攜帶有槍支,對方頑抗的態度,加上疲於奔跑和廢品店光線太差,所以導致你並無法判斷嫌犯手上攜帶的東西是不是槍支。”
許璇回答:“我在進入廢品店之前,在棚戶區光線無遮擋小巷,清楚看見嫌犯攜帶有手槍,並且準備對我開槍。雞場的人可以證明,我當時做了戰術規避動作,滾到了道路臺階下方。”
妹子,幹嘛呢?何必和自己過不去呢?
陸任一道:“雞場的人提到了這點,但是他們沒有人看見嫌犯手上攜帶有槍支。”
許璇嚴肅道:“我發誓,我看的非常清楚,漆黑色,92式或者仿92式手槍。92式手槍為九毫米子彈,和兇案提取的子彈頭一致。”
陸任一看下手錶,現在是晚上十點,陸任一道:“許璇,三個小時,警方動用了三百多人,對棚戶區進行全面搜查,根據你說的路線進行清查,沒有發現手槍。”
許璇問:“會不會嫌犯知道自己跑不掉,所以拋棄手槍,被人撿走,那邊人挺多的。”
陸任一道:“這個可能性不大,我們盤查了所有人,都沒有案底。一個沒有案底,願意在工作環境這麼糟糕的地方工作的人,我認為他們還沒有私藏手槍的膽量。”
許璇想想,道:“有可能是扔到下水道,或者……”
光頭道:“你跑動路線三十米範圍內,沒有任何可以藏匿手槍的下水道之類地方。目前警方懷疑嫌犯將手槍扔在廢品堆中,正在將跑動路線範圍二十米內的廢品,垃圾全部進行細緻的檢查。許隊,你如果要認自己看錯了,那這案件還可以商量。你堅持對方持有手槍,我們找不到手槍,這就沒有辦法了。”
如果許璇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看錯,因為破案過程懷疑對方攜帶有槍支,在鳴槍示警後擊斃對方。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說的過去的,不過這也算黑史,一線刑偵隊暫時是沒法呆了,反正許璇也打算轉崗,提前七八個月轉崗也不是什麼壞事。光頭說這句話已經是明顯放水。
陸任一作為內務局人員,參與案件中就是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很不滿看了眼光頭:“許隊,最後一次詢問,你確定看清楚嫌犯手上持有槍械,並且有對你射擊的打算?”
許璇點頭:“我確定。”
光頭和蘇誠忍不住摸腦門,姐姐啊,這是非常麻煩的。你確定嫌犯攜帶有槍支,但是嫌犯沒有攜帶槍支,輕一點的情況下,就是被開除警隊。重一點情況,就有可能是過激使用武力。a市警方有明文規定,當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