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局長到達,打著電話,示意在旁邊吸菸的吳大江先不要進車內,自己在車內打了五分鐘電話,然後離開,再給吳大江打電話,說先不用車,讓他去休息。
吳大江拿到錄音裝置,一聽,驚呆了,原來有人求分局局長幫忙向法官求情,分局局長竟然直接開價三十萬。這是要逆天啊。吳大江利用分局局長司機的身份,悄悄的查詢了相關案件。原來是兩個小夥伴去湖邊玩,打鬧中甲把乙推到湖裡淹死,甲的父親是富人,分局局長向法庭遞交了求情信,說甲今年十六歲,在學校品學兼優,認罪態度好,甲家人積極賠償,積極道歉,得到乙家庭諒解。最終以過失致人死亡判處了緩刑。
許璇一聽也驚呆了,翻看u盤資料,上面寫了錄音,但是沒有錄音資料。許璇不敢怠慢,立刻聯絡內務局,內務局也不敢相信,陸任一帶人風風火火到達分局,吳大江很肯定自己做的一切,並且表示自己不是要寬大,自己也不要寬大處理,自己說的絕對是事實。
事關重大,陸任一暫時不敢動分局局長,悄悄將吳大江拉走,然後查詢資料,詢問甲的父親。
甲的父親原本不承認,在檢察官同意的情況下,終於承認自己聯絡了分局局長,分局局長表示要三十萬,甲就給匯到指定賬戶去了。聯絡時間和吳大江說的一致。查詢賬戶,發現是分局局長姑姑的賬戶,並且錢已經被轉走,轉到境外一家皮包公司。陸任一找到分局局長姑姑,她說明這張卡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