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來說,車臣匪徒這次就成了痛毆的物件。俄軍的坦克得到了正確的使用,戰鬥使用也非常成功。在摩步化部隊發起攻擊時,坦克提供火力支援。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在坦克炮火消滅了敵方暴露出來的火力點後,步兵再向前推進。
事實上在二戰後期的城市攻堅戰中。例如布達佩斯和柏林戰役,蘇聯紅軍的坦克和自行火炮都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在柏林戰中。蘇軍坦克大部隊化整為零,分散成數個小部隊。與步兵、炮兵和工兵一同組成強擊群和強擊支隊,逐個逐個地攻克德軍的堡壘。
如果沒有坦克和自行火炮的直接支援,紅軍步兵的損失會大到令人無法忍受。
在城市進攻戰鬥中,坦克兵可遂行以下任務:以猛烈的突擊奪取敵外圍及市區內要點。向敵縱深發展進攻,擴充套件戰果。抗擊和粉碎敵反衝擊。殲滅突圍和被圍之敵。殲滅機降和追殲退卻之敵等。
坦克一直是城市作戰的利器,打不好是戰術問題,跟坦克本身沒關係。
當然,不能使用純坦克部隊對城市街道進行突擊,那肯定是找死。但在步兵配合下坦克進行巷戰突擊,就比純步兵部隊效果要好得多。現代化的巷戰就是誰擁有強大的空中和地面火力,誰有更好的機動性,誰掌握戰場資訊,誰就會贏。光靠樓房建築的掩護,依仗單兵攜行武器是不可能對抗坦克部隊進攻的,這就是巴勒斯坦、黎巴嫩和伊拉克抵抗組織被裝甲部隊欺負的原因。
在李嵐看來,坦克在城市作戰中,可發揮以下作用:
1、城區作戰,裝甲兵最適合控點封鎖任務,一個坦克排可以封鎖6…8米寬的街道一條,一個加強坦克連可以輕易封鎖10…20米寬的街道1…2條,一個加強坦克營可以封鎖3…4條大型主幹道。
2、坦克破障,對圍牆一次撞擊可形成大於5米寬缺口,對建築牆壁可形成大於3米的孔洞。許多國家在城市攻防演習中得出如此結論——裝甲部隊在城區穿插任務中,對模擬某島嶼民宅,坦克如果採用高速連續撞擊的方法開闢通路,效果遠遠好於步兵使用爆破器材穿牆打洞的作業方式。
3、從城市攻堅演習情況看,得出與眾多網民的常識正好相反的結論:城區大片的高程建築物,反而給坦克的運動和火力支援提供了良好的遮蔽物。縱橫交錯的街道,給坦克的高速機動提供了隱蔽通道,原因是守敵龜縮在樓房工事內,視野極其有限。一般的建築物,並不是所有地方都能開火的,幾個視角有限的火力點和發射陣位,很容易判斷出來。透過平時訓練和戰時配合坦克+步兵對建築物的進攻只需各司其責,分配好火力指向,敵人往往會因為準備火器射擊而暴露陣地,結果往往被預先指向的進攻方消滅。
4、關於坦克武器仰角限制問題。在城市作戰中,敵各種火器配置的位置與我進攻坦克分隊之間的距離較近,通視距離一般為1千多米,坦克火炮由於受附仰角的限制,在一定距離內對位於高層建築物內的目標不能射擊,只有射擊距離距大於目標所處位置比高的3倍時。才能射擊。如對10層高的樓房射擊時,樓層高一般為3米。則樓房的高約30米。坦克對其射擊的最小距離是大約100米左右。由此可見,在城市進攻作戰中。坦克主炮的射擊仰角限制並不是什麼大問題,在數百米距離上即可以對高層建築進行炮擊。
坦克上配備的大口徑高射機槍,更是支援步兵作戰的強大火力。或許有人會說,城市作戰會使地面部隊缺少直升機的掩護,因為持有這種觀點的人認為直升機在城市裡也是脆弱的,容易受到大量單兵導彈的攻擊。其實,城市作戰條件下便攜地空導彈的作戰效能並不很高。單兵行動式防空導彈一般採取紅外製導,目視搜尋,當引導頭建立穩定跟蹤後才能發射。其發射條件很苛刻,城市複雜地形下,由於障礙物甚多,目標忽隱忽現,對武裝直升機很難有開火機會,更不要說打固定翼飛機。
中華的紅纓和前衛單兵防空導彈,一般垂直視角可達20度或更大,而水平瞄準視角則只有3度以下,丟失目標是很平常的事。即便是較先進的毒刺導彈。比前衛也強不了多少,除非使用小型雷達預警,否則在城市作戰中單兵防空導彈效能是令人懷疑的。
綜上所述,坦克因為其自身具有強大的火力、防護力和機動能力。其威力不僅僅體現在野戰中,在城市作戰中一樣能發揮決定性的作用。這種結論不單單被各**方所認知,這些國家也都是爭相改進和完善城市的多兵種協同作戰戰術。而坦克就是多兵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每一款武器,不是說越先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