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是兩地分別將《三字經》當作本土文化專案申報國家非物質遺產,結果順德方勝出,失利的寧波方面捶胸頓足,對“痛失一張文化名片”痛心疾首。他們痛心的自然不是王應麟的智慧財產權被剝奪,而是沒辦法“文化搭臺、經濟唱戲”,像河南汝陽吃“梁祝”飯、甚至重慶豐都吃“鬼飯”那樣肥肥地撈上這麼一筆。
《三字經》曾是訓蒙的普及讀物,是兒童學知識、學道理、學做人的第一課,有“小綱鑑”之稱,如果這樣一本教孩子學好的讀物,卻被後人在私慾的驅使下捲入可笑的刻舟求劍式“學術糾紛”,我想作者泉下有之,是隻能喟然搖頭的,不管這作者是王應麟、歐適子,或別的哪位古人。
………【一“玉”激起千層浪】………
4月19日,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分裂國家罪判處玉山江無期徒刑。玉山江被控於2000年在新疆參與一期針對政府代表團的恐怖襲擊,被捕後越獄,使用胡賽因。賽利爾的化名先後在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和土耳其混跡,於2001年在土耳其用假身份申請聯合國難民署難民資格成功,並被送往加拿大,2005年底獲加公民資格,2006年3月在烏茲別克被拘捕,當年6月引渡回中國。玉山江是聯合國認定的恐怖主義組織“*伊斯蘭運動”骨幹,且涉嫌在吉爾吉斯斯坦殺害一名維吾爾族人,早已成為被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通緝的國際通緝犯。
由於玉山江擁有加拿大護照,他的被引渡、受審、判刑引起加政府強烈反應。從去年底開始,加總理哈珀等人不斷強硬放話,甚至聲稱“即使兩國經貿關係受損”,也要為玉江山“討個公道”;加有關方面也不斷援引雙邊領事協議,要求探望玉山江並旁聽審訊;判決後,加外長麥凱於當日下午即照會中國使館臨時代辦交涉,並在當天發表公開講話,抨擊中國此舉“可能涉嫌違背聯合國人權公約”、“必將嚴重損害雙邊關係”,甚至“將迫使加重新考慮兩國於1999年簽署的雙邊領事協議”。
原本自保守黨政府執政以來,兩國間原本良好的關係便平添不少不和諧音,如今加政府的高調和中方的毫不退讓,更引起了加朝野各界的強烈反響和熱烈討論,真可謂一“玉”激起千層浪。
加方堅持為玉山江出頭的根據,是加聯邦憲法“政府有義務保護本國公民的人權不受侵犯,不論在任何地方”的原則,他們認為,玉山江已入了加拿大籍,而根據中國1980年公佈的國籍法第九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他自然不再是中國人,因此中國政府將此人當作本國公民予以拘捕、審判是“不公平”的,而且根據99年簽署的加中領事協議第8條,加國公民若遭中國政府拘留,加方領事有權探視、遞送物品信件和旁聽審訊,因此他們認為,他們的要求是“合理”的,而中方的拒絕是“對人權公約的違背”。
而中方則指出,玉山江是以偽造身份不法獲取加公民身份的,而且早在他進入加境前,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已經發出,他的加公民資格不應被承認,因此他仍是中國公民,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受審,自然與加方毫不相干。
加政府的強硬態度,尤其麥凱外長19日的公開言論,近日幾乎遭到各方的一致指責,但指責的出發點卻大相徑庭。
自由黨等幾個主要反對黨政治家和一些民間團體發出的聲音耐人尋味,一方面他們指責保守黨政府漠視加中長期友好關係,導致雙邊缺乏溝通和互信,政治關係趨於緊張,另一方面又指責政府對“加國公民賽利爾”保護不力;18日,他們曾公開指責哈珀政府未能替玉山江爭取到“加國公民應有的領事保護權利”,20日,自由黨外交政策委員會主席韋爾福更在抨擊哈珀破壞加中關係的同時,要求他在為玉山江出頭方面“硬氣”起來。
這種貌似自相矛盾的立場其實毫不足奇。這些人士從本質上不願承認玉山江的加拿大身份有問題(他的入境和入籍都是自由黨執政時發生的,承認有錯不啻自打嘴巴),又意識到和中國關係弄僵對加不利,就玉山江事件而言,他們的邏輯很簡單:如果跟中國關係好一些,少說點刺激性的話,也許玉山江的事情就有的商量。
有趣的是玉山江的妻子卡米拉也對加政府大為不滿,因為她認定後者“保護不夠”,19日她在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訪問時公然聲稱,加政府應“讓中國使館從加滾出去”。
另一些人士則力圖從更深刻的角度剖析這樁公案。曾任加駐華大使顧問的學者查爾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