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兒呀。再說這是他自己願意轉的錢,既然他是自願的我還能攔著?”
確實,警員並不清楚蔡明華當時是個什麼心態,居然就這樣大刺刺的當著自己的面前進行了轉賬,同時他也並沒有表現出什麼不對勁兒的地方,以至於看管他的警員並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兒。
雖說蔡明華現在是嫌疑人,被臨時羈押在了這裡,但只要蔡明華最終還沒有被定罪,那麼他也就只是一個嫌疑人而已,並不是一個真正的罪犯。
基於此點,也就是為什麼蔡明華被臨時羈押時,他還能留著自己的手機了。
當然,這也給了那個該死的詐騙犯可趁之機。
天啊!
這個詐騙犯也正是膽大包天了。
沒有人能夠想到,那個傢伙騙了蔡明華一次不夠,現在又騙了第二次。
更讓人無語的是,蔡明華這個傢伙平時看起來猴精猴精的,怎麼突然之間大家發覺他是一個大大的‘傻波一’呢?
想來任誰被騙了一次之後,多多少少都會對這樣的事情有個戒備心,再以上這樣的事兒就不會那麼容易被騙了的吧。
況且經過了第一次被騙後,蔡明華已然是報了案的,他應該很清楚那個所謂的‘聯合國緝毒署’壓根就是對方胡編出來的嘛。
但是現在他居然還能上當,傻兮兮的給人家轉了賬,這就不得讓人開始懷疑他的智商了。
此時的蔡明華半死不活的躺在單人監倉的床上,一副生無可戀的模樣。
也是,換誰來像是他這樣被騙了兩次,估計都會變成這麼一個德行。
其中尤為關鍵的是,現在他經過了兩次被騙後,是真的已經一窮二白了,至少現在是這樣。
他的存款在第一次的詐騙中就已經被騙光,導致他連律師那邊的費用都沒有結。
為了能夠有錢僱傭律師,不至於自己光桿司令一個人應對未來的案件重審,蔡明華一咬牙將自己的歌曲版權賣了,這才弄來了2億6千萬的現金。
本以為這樣可以暫時緩解燃眉之急,誰承想以後孩子沒p眼的詐騙犯又來弄了自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