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考上大學後,高昂的大學學費也是她這個無錢無依靠的孤兒無法承受的。
“長痛不如短痛,現在就不讀了,說什麼也得把養母安葬了,我就是她唯一的後人。養兒養女圖的是什麼?不就是圖百年之後有人安排後事嗎?清明、七月半有人拜祭嗎?”她想。
於是在高二的上學期,她輟學了,那年她十七歲。十七歲的她安葬了養母后,鎖好了家門,背上了簡單的行李,懷裡揣著家裡僅餘的六百塊錢存摺子,兜裡藏著幾十塊錢的零票子,開始了她的孤身闖江湖之路。
第15章 步入夜場
“我騎著小毛驢身後揹著彎月刀
降龍十八掌只練會第一招
打的過就打打不過咱就跑
武林爭鬥是是非非恩恩怨怨怨何時了
咱輩分比較小昨天剛報名上道
各路英雄豪傑沒事別和我瞎鬧
如果你認輸我就回家睡大覺
俺娘說輸贏不要緊開心才重要
……”
戚小籬唱響酒吧第一炮的便是這首那啥歌星唱紅的《大笑江湖》——
“你為什麼要出來行走江湖?女孩子家呆在家裡不是很好麼?”威威是零點酒吧的音樂臺柱,一聽她唱這首歌就問。
“我不出來混江湖,難道餓死在家裡麼?”戚小籬白他一眼,他便“哦”一聲,又自顧自進入到他的自我陶醉狀態中去了。
對於威威,她有一種天然的不設防,所以她才能如此肆無憚忌地反駁他,白他一眼算是懲罰他說話“不知輕重”。
酒吧歌手,包括吉他手和所有在夜場工作的人的作息時間都差不多,吃喝拉撒、學歌、排練、唱歌、睡覺。最早晚上十點唱,最晚凌晨三點唱,完全是黑白顛倒。
至於收入嘛,以目前酒吧的行情,一天百八十塊到千八百塊的都有,完全看你的個人能力和知名度。
不過,你可別指望歌手和在夜場工作的人會有假期,大年三十人家來酒吧玩,你一樣照常排練、演出、回家睡覺。好在戚小籬孤家寡人一個,也不需要有什麼節假日來細數自個的孤獨。
你也別以為在夜場工作的人很容易、很享受,貌似燈紅酒綠、鶯歌燕舞的好happy,那可都是用健康換來的,因為他們長期處在無規律的生活狀態中。
“如果你不喜歡,你就千萬別幹這行,這就是一行短命的工作!”威威常常這樣說,並且馬上補充上一句:“這世界很醜陋,不是你們這些小女孩想象中的那麼美好。”
“醜陋嗎?能醜陋過我這張臉嗎?”戚小籬自嘲地說。
一般到這時威威就衝她翻翻眼,走開了。
怎麼說呢?在戚小籬看來,難不難,自己快樂就行!
因為她從不覺得做夜場歌手有多麼辛苦。她每晚也就唱那麼三首歌,最多不超過四首,每首歌一百元,基本就是那麼幾首唱得滾瓜爛熟的主打歌,客人聽膩了,再換那麼一兩首。
若依著戚小籬的性子,一晚唱一百首歌也嫌不夠多,又過癮又掙錢,那該多好啊!
可是酒吧又不是你家開的練歌房,人家憑什麼讓你一個歌手為所欲為!難道讓其他的歌手都沒飯吃嗎?
再說客人都是最喜新厭舊的,所以好多歌手都是流動的,歌手互換是業內的一種常態,漂泊似乎成了他們的宿命。
總之,比起從前在小鎮上的生活,日子過得也算滋潤多了。戚小籬是個知足的人,有酒吧肯讓她唱歌她已經很感恩戴德了。
唯一遺憾的是,養父母都離開她了,要是養父母還活著該多好啊!她一定會將他們接到自己身邊,然後租一套房子,一家人住在一起……父母在家做做飯、打理打理家務,她便在外面拼命掙錢,多跑幾個場子也行……等掙了足夠的錢,再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就可以在這個城市生根了……呵呵!……可惜,父母都不在了。
不過,即便父母不在了,她對未來還是充滿信心的。
因為酒吧也不是人們想象中的那麼黑,那麼亂,關鍵看你自己的把持度。毛*、楊*當年不都是夜店歌手嗎?不是一樣被人們喚作金童玉女?
雖然每個人心目中的金童玉女標準不一樣,但至少在那一段時間,在那一段時間的熒屏讓人們覺得是美好的。楊*當年還騎著腳踏車跑場子呢,不是現在也出頭了嗎!
當然,戚小籬可沒有那些前輩那麼忙,也沒有那麼累,畢竟進入這一行還不久,還沒有複雜到一晚上要跑幾個場子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