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的想法,然後接著就說到,“無線網路的這個事情……那也是要研究整體傳輸距離更加遠的問題了。”
不過此時,安德森老頭兒突然說話道,“不過這個無線網路的問題,之前我去波士頓的專利局查過,澳大利亞的英聯邦科學與工業研究組織已經於96年的時候在我們美國獲得了一個基於2。4GHZ的無線區域網底層協議專利……”
當時賈鴻漸一聽這話就是一驚!雖然他和奧爾森等人在申請商標和專利的時候查過,這個年代2。4Ghz的專利並不多,至少在電腦無線應用上面的並不多,WIFI這個名字也沒有被註冊商標什麼的,所以他理所應當的認為無線區域網應該沒有因為WIFI就是無線區域網嘛!前世的時候,他還記得看過新聞,澳大利亞的一個什麼什麼機構,把英特爾、微軟、蘋果公司都告上了法庭,認為他們侵犯了他們的WIFI專利,最後和解了以後,每出廠一個WIFI晶片,都要給澳大利亞那個什麼機構4美元的專利費!而這個公司96年就獲得了專利,但是在獲得專利了以後,那就跟微軟縱容中國盜版一樣,完全不管別人用不用他的專利,而是到了市場做大了之後,才突然殺出來告人,那當時甚至都引得IEEE,也就是美國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都專門出來勸說人家澳大利亞zhèng fǔ放棄他們所屬的這個機構的WIFI專利權,結果人家就是不樂意!”
如果這麼說的話,其實就是這個年代WIFI早就存在了專利了,真是人家還沒定下來WIFI這個名字而已?那麼未來蘋果這個專利強盜都要被澳大利亞zhèng fǔ所屬的機構給告了,他們AMS公司研發的無線技術會不會也被告?甚至哪怕不被告的話,無線網路技術是不是隻能付給人家一個晶片4美元的專利費了?
誰知道就在賈鴻漸這邊正擔心的時候,只聽著奧爾森老頭兒撇了撇嘴,“他們有專利是他們的事兒,我們繞過他們的專利又不是不行,2。4GHZ這麼大的頻寬,誰說一定要選擇他們的方案?哪怕就是他們選擇了最優解,我們選擇次優的就不行了?標準鍵盤的鍵位排列難道是最優解麼?不是照樣最不優解都用了這麼多年了?關鍵我們的專利能開放全世界使用……”
呦?聽著老頭兒的意思,那隨便就能繞開?就在這時,只見著安德森老頭兒點了點頭,“也是,我去查的時候,發現加拿大有個公司正好也在公示一個他們的專利,貌似是叫WILAN技術,看樣子也是無線網路方面的。既然他們能研究出來跟英聯邦科學與工業研究組織不同的方案,我們當然也能……”
哎呦?聽這意思,難道歷史上各種無線區域網之間,是有各種不同的標準進行競爭的?後來難道是因為WIFI得各種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行為,讓所有人以為這個專利是不要錢就可以免費用的,結果這個WIFI就做大了。然後做大了之後,這WIFI就出來告人收錢?如果從這個角度講的話,那自己研發一個真正的WIFI出來,也不是什麼問題嘛!
賈鴻漸這邊剛漸漸放下心來,就聽著奧爾森老頭兒說道,“恩,就是這個道理。不過機器方面的話,我們本來設計的介面應該夠了,透過主機板上USB資料介面的WIFI晶片也能傳輸網路訊號,這點我們倒是不用對主機板有什麼改動。機器不用動的話,最主要還是要研究一個資料傳輸量更高,以及抗干擾能力更強還有傳輸距離更遠的東西出來。這個東西倒是不一定要跟主機一起出來……是吧,鴻漸?”
“恩……這倒是……”賈鴻漸點了點頭,的確,這無線路由器之類的東西,的確是可以在主機發售之後再單獨出雖然跟主機一起發售很好,但是實在不趕趟的話,分開發售也不會影響什麼。甚至在大概定案了之後,於主機開始發售的時候,宣傳有這麼一個廉價的無線路由器出售,那也可以吊足消費者的胃口了!畢竟,不管中外,誰家裝修好了,願意看到家裡到處都是明線啊?不能沒有線的時候,都是儘量做暗線,可是電腦這種東西做暗線又不好做。現在有了無線,而且還不收專利費,整體價格又便宜,那買了一體機的人再買個無線路由器,這簡直就是讓機器解放了,讓家裡更好看啊!(未完待續……)
正文 第一千六百零九章 教授的文章
當賈鴻漸和奧爾森老頭兒等人在做著頭腦風暴的時候,在另外一邊,回到了波士頓的尼葛洛龐帝教授,則是開始撰寫他的專欄文章了。雖然這次他來到了AMS公司好像並沒有採訪到什麼爆料的東西,但是這不代表他真的一點東西都不知道!在他從AMS公司回來之後,稍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