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強盜殺死了之後,玄奘的母親一直就跟強盜在一起?這是不是你們中國的什麼傳統?聽說好像你們國家以前女人只要被男人看到身體就只能跟著對方?”斯皮爾伯格疑惑的問道。
在這美國猶太老頭看來,這書一開始那就非常難看懂。剛開始什麼唐僧父母的故事,這感覺好像在說點什麼,像是在鋪墊什麼,但是細研究起來,又看不懂——畢竟,這是中國的小說,因為有著文化隔閡,老斯不知道中國這邊很多的傳統,也不知道當年是怎麼樣子的,所以這些東西那真跟瞎子摸象一樣,真心有點看不懂了。所以這老頭兒,現在也明白了為什麼他第一次看的版本那是直接把100回給改成了30回了——主要是西方人看不懂其他的!
此時就聽著賈鴻漸說道:“中國古代麼,在唐朝的時候也沒有那麼封建保守,主要是宋末明朝開始保守了起來,以前唐朝的時候,皇帝還搶自己兒子的老婆呢!當年中國也可以離婚,離婚的女人也可以再找的!”
這邊他一解釋。老頭兒那更聽不懂了啊!“可是這也解釋不通啊,你想啊,如果可以離婚的話,沒那麼保守的話,這玄奘的媽媽為什麼不報官抓了那強盜呢?還要隨著強盜去赴任呢?特別是在強盜被殺了之後,神明又讓那個被殺的狀元復活了,可是這個時候玄奘的媽媽卻自殺了……”是啊,這就講不通了啊!“沒錯,如果剛開始說這玄奘的媽媽是為了保護孩子的話,那麼後來她把孩子給放到了水裡漂流走了。這就應該報官了啊。甚至後來她還隨著強盜上任,足足18年,沒有跟家裡聯絡也沒有報官,到了最後這孩子成年了報官了。軍隊來抓著強盜了。玄奘的媽媽倒是隨著強盜一起自殺了……這背後的邏輯說不通!所以呢。我猜測,其實這玄奘的媽媽是在出嫁之前跟強盜就好上了……但是她是一個首相家的女兒,就像是你們歐洲一樣。貴族家的女兒怎麼能嫁給一個強盜呢?於是兩個人就商量出來一個方法,那就是給這強盜一個新的身份!一個能配得起首相家女兒的身份!這個身份還要最好能夠遠離女方家族……”
此時那老斯直接就驚了!“什麼?你的意思是……他們刻意害死了那個……狀元?其實他們倆才是真夫妻?他們倆是裡應外合的害死了那個狀元,就是為的搶了那狀元的身份?就是為了能一起?”
“沒錯!別的不說,你仔細計算狀元遊街之後當天就被砸中繡球,當晚就拜堂結婚,第二天就帶著老婆走了。我滿打滿算這路上一直到狀元被害,多的算是18天,少了算是8天,這時候玄奘的媽媽卻能確定自己懷孕了。然後玄奘後來自己的說法是,他父親被強盜殺了之後,他母親被強盜霸佔了,然後過了三個月,他母親就生出來了他……三個月啊。就算他父親從結婚到被殺有1個月,這母親在結婚時也有了5個月身孕了?這孩子是誰的呢?”
嚯!當時斯皮爾伯格一聽這個,那眼睛瞪得就跟燈籠一樣大!他之前絕對沒想到這西遊記背後居然有這種故事啊!這是真的假的?雖然感覺賈鴻漸這樣會有點過分解讀的意思,但是為什麼一切卻那麼合理?感覺那麼符合邏輯?因為這玄奘的媽媽跟強盜在一起18年,沒跟家裡聯絡過,也沒寫過信,這不合理啊!而且強盜為什麼要帶著一個目擊者去上任?一般的強盜搶了錢分完走了就行了,為什麼要冒充被害者的身份去當官?是不是?哪怕就算是強盜膽大包天去上任了,賺當官的工資,可是這還帶著目擊者在身邊,這不是自己找不自在麼?如果按照賈鴻漸的解釋的話,這一切卻就有點通暢了!老頭兒真有點像是聽到了不得了的八卦一樣,猛吸了一口氣的問道:“真的是那個強盜的?”
“很可能!你想啊,這首相家的女兒要出嫁,作為一個政治強人,她的女兒要出嫁,肯定要找一個門當戶對的不是?就算是現在,你們美國總統或者說是國務卿的女兒要出嫁,起碼要要找個議員或者是大商人?不可能說是隨便找一個?當然了,愛情zì yóu嘛,可是在以前就不行了,你們西方以前貴族不太可能跟平民通婚,而中國也差不多有點這個意思,首相家的女兒那怎麼都要找個地方大吏的孩子?這地方大吏怎麼也要有省長之類的身份?哪怕就算是要找狀元這種未來政壇上的潛力股,但是私下裡來試探一下不好麼?為什麼要選擇在大街上丟繡球呢?這種丟繡球可是跟你們西方的婚禮上扔捧花差不多,但是這丟繡球卻是說丟中誰了,首相的女兒就跟誰結婚!你想想,他們為什麼會這麼做?如果說這首相的女兒的繡球,丟中了一個平民百姓怎麼辦?甚至說,丟到了一個乞丐怎麼辦?如果丟中了一個賭棍怎麼辦,丟中了一個酒鬼怎麼辦?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