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法務部門調查了一下之後,發現IPAD這個名字雖然沒被人搶注,但是“利用無線傳輸訊號使得螢幕可以遠距離接受電腦顯示訊號”這種技術卻居然被人搶佔了!
查到了這個事兒之後,法務部門的人那是趕忙跑到了安迪的辦公室去報告!“老闆,不好了。我們新產品的技術已經被人搶先註冊了專利了!”安迪當時一聽眉毛就立起來了!“什麼?誰?哪家公司?”“是中國人和奧爾森一起弄得那個AMS公司!他們在半年前已經申請了相關的專利!”相關法務人員趕忙彙報道。
“什麼?AMS?他們難道準備發展這個?還半年前?唔……”安迪頓時沉思了起來。這AMS公司他是知道的,那就是特別能跳的中國人和老前輩奧爾森弄得那個企業嘛,一開始做第一個產品沒多久就開始瞄準了蘋果再吵架。當時安迪心裡還說這倆公司簡直就是一對兒——蘋果以前那也是特別跳的公司,特別是在喬布斯在的時候!那老喬一股子不把別人當人的氣勢起來,真心是這邊告完那邊告,整天這邊挑事兒那邊挑事兒的,在矽谷這業界內,名聲最臭的公司就有他們蘋果的一份!這樣的一個蘋果公司如今碰到了類似作風的小弟弟,看著他們雙方鬧成一團,這安迪怎麼不覺得出了一口惡氣?
但是現在突然告訴了他。這AMS已經提前了半年註冊了這個專利。怎麼能不讓他覺得驚訝?聯想到這AMS開發的高價電腦的話,難道他們是想走第二個蘋果公司的路線?嘶……這樣一來還真跟英特爾的產品有衝突啊!這可怎麼辦?去外面註冊一個小公司,然後用小公司的名義去跟他們談收購技術?不行……對別的小公司的話,這一套可能還管用。但是對AMS公司來弄得話。估計他們不會賣!畢竟聯想一下的話。本來他們的約塔一體機就是走“輕便”“薄”“高科技”這種感覺的路線,而這麼一個平板電腦顯然很符合他們的風格,所以估計他們未來真是要推出這樣的產品。這樣的話人家怎麼會賣?
可是,萬一有一個機會呢?萬一他們註冊專利,只是因為反正研發都已經研發了,自己註冊只是為了以防別的競爭對手——比如蘋果——研發出來以後當作產品研發呢?要知道英特爾也有很多這種蛋疼專利,五花八門的那多了去了!主要的就是自己弄出來以後,雖然自己不想用,但是也不能讓競爭對手用了!至少要發揮那些點錯的科技樹的剩餘價值,讓投入的研發資金不要浪費了!
所以萬一有這種機會的話,那麼如果有個“不知名”的小公司過去要談收購,萬一AMS公司的人腦子抽了,說不定真的會賣啊!雖然這個機率不大,但是不試試看的話,怎麼會撞大運呢?就像是不買彩票,怎麼會中獎呢?而他們現在比買彩票還好的一點是,自己並不用付出什麼東西啊!又不是說不管成不成都要丟出去幾十萬美元的!
所以這邊他們肯定要嘗試一下看能不能收購AMS產品的專利,而在另外一個方面,則是要準備看能不能發起專利訴訟!也就是說,軟的不行,就來硬的!乾脆透過專利訴訟或者專利敲詐,讓AMS公司不得不交出來他們的專利!怎麼專利敲詐?很簡單!就跟微軟敲詐蘋果似的!英特爾這邊肯定有適合AMS公司的專利,所以要欺負他們,逼迫他們一定要拿出來專利交換,這顯然不是做不到的事情!
這邊安排好了兩個步驟之後,安迪就不關注這個事兒了,他相信那個中國小孩兒和奧爾森肯定會如他所願的選擇敬酒或者罰酒兩種方式上交他們的專利。所以他現在就開始考慮後面的事情了——比如讓那些PC廠商幫他們英特爾代工這種事兒!甚至,也可以讓他們變成和英特爾共同開發,也就是英特爾出方案,他們製造然後還能在上面打上他們自己和英特爾的雙重商標!這就是英特爾邁向硬體製造的一個開端!到了以後,英特爾就能跟IBM一樣,不但有自己的CPU,甚至還能有自己的品牌電腦什麼的!讓英特爾變的跟IBM一樣強大,甚至替代掉IBM,這是多大的誘惑!
所以這邊安迪立刻就讓人帶著公司裡的這些平板,準備去惠普康柏這些公司裡面去推廣他們的這個概念!他們在這邊興致勃勃的開動了英特爾轉型之舉,而在另外一邊,三天後,賈鴻漸就接到了奧爾森的電話。“鴻漸,有個小公司要來花錢共享我們的平板電腦的專利,我拒絕了,結果今天公司就收到了律師函,說是英特爾準備起訴我們,要我們賠償他們一億美元的賠款!”
當時一聽這話,賈鴻漸眉頭就緊鎖了起來,“怎麼回事兒?英特爾?他們憑什麼起訴我們?”“他們說要用我們的平板專利跟他們換,如果我們授權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