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這種模式那就是更加增多了唱片公司的利潤!他們不用投資太多的錢去培養那些不可能成為明星的傢伙了,這不就是賺錢麼?但是這一切跟賈鴻漸的那個ipod系統有什麼關係?
()好看的txt電子書
當然有關係了!雖然賈鴻漸的這個線上系統只是一個類似蘋果線上商店的存在,但是誰說不可以做成把自己唱的歌進行分享的所在?要知道前段時間那葉靜還說呢,說想要在這個系統裡面加入其他檔案的上傳能力,如果不加其他檔案的上傳,而加入了一個自己錄製mp3音樂的上傳功能呢?比如說讓這個客戶端軟體在電腦上裝上了之後,可以跟採用印表機介面或者ps/2介面的麥克風進行聯動,直接錄製mp3格式的歌曲。內建上各種版權資訊,接著消費者可以自主選擇上傳。哪怕這個年代的網路廢一點。一首歌要上傳個一兩個小時的——但是後世的youtube什麼的,上傳一個高畫質一點的影片,難道用的時間久短了?
反正賈鴻漸設計的那個線上系統裡面,是有一個類似開心網的虛擬社群的,要在虛擬社群裡面加入聽對方歌的選項非常容易——只要程式設計師弄倆頁面就行了!而且反正這整個線上系統就是存在於華夏高科的伺服器的,而使用者上傳的自唱歌曲也是存於伺服器的,這也就是說如果線上系統裡的別人要聽xxx唱的一首歌,那也不過是在伺服器內部呼叫一個資源而已!
這樣的一個設計有什麼用?那就是哪怕不能線上直接聽音樂,那也可以設計成下載之後聽。聽完之後可以給對方打分甚至評價。這不就是相當於一個2012年《中國好聲音》帶來的那種——好聲音跟長相無關的那種概念麼?這不就是純粹的聽聲音麼!這不就是一種看不見臉的影片網站麼?這誰說未來這系統裡面就不能挖掘出來一個什麼新星呢?
只要這裡面出來一個新星,那這個系統那就火了!要知道美國可是有無數夢想者成為明星的熊孩子的,這些熊孩子裡面有的是真心認真在發展有的那就是後來直接變成了骨肉皮或者變成av從業者了!哪怕就是不走演藝圈的路,那洛杉磯附近差不多都有好幾萬人是夢想成為劇作家,每天洛杉磯周邊的公路旁都有人站著舉這個紙牌說自己有劇本出售!
這樣的一個有可能出名成為明星的平臺,那不會被這些妄想成為明星的熊孩子們當成救命稻草?那這裡面的使用者量和使用者粘度什麼的,還用再多說麼?當然了。除了要做成虛擬社群之外,賈鴻漸乾脆直接把部落格、微博、長微博之類的一起做進去了事!甚至連粉絲什麼的乾脆一起做進去了事!反正這些只是一個很簡單的程式而已!
所謂的部落格那就是沒有字數限制的微博,而微博不就是一個限制了字數的部落格麼?而長微博那不就是部落格和微博之間的東西麼?這個年代還沒有什麼數碼相機,手機也不能上網。無所謂,只要先做出來了這些東西,那這個吸收了youtube、非死不可等等概念的虛擬社群,還會不火?未來flash技術發展了一些,賈鴻漸乾脆再讓程式設計師把什麼開心農場啊什麼植物大戰殭屍之類的小遊戲做上去,那這個社群不火簡直就是天理不容了有沒有!
這邊想到了這個點子之後,接下來跟別的唱片公司交涉的時候,賈鴻漸那更是把這點也加了進去。很快,之前葉靜接觸過那些都對網路沒太大興趣,然後開價狠彪悍的唱片公司們,居然一個個的在賈鴻漸的三寸不爛之舌下,輕鬆的願意跟董事會反應一下這個事情了。而幾天之後,賈鴻漸那更是被連續的請去跟各家的董事會成員們詳細聊一下這個話題。
俗話說的好,殺頭的買賣有人幹,虧本的買賣沒人幹。當這些唱片公司的人們不瞭解網路到底是一個什麼東西的時候,處於下意識對自己不熟領域的排斥,他們當然就沒太大興趣進來,那麼沒興趣的時候就容易隨便找個理由推辭掉。但是在明白過來了網路這東西對他們的利潤可能非常有提升的時候,那之前什麼網路銷售可能會影響實體利潤的事情,他們一幫人就再也不說了!
甚至在賈鴻漸提出來一定要20%的歌曲銷售分成的時候,這些唱片公司那都非常大度的答應了——之前就像賈鴻漸說過的那樣,他們把壓好的唱片賣給經銷商或者是直接賣給零售商,那價格也就是8成左右,現在賈鴻漸取代的是零售商,而且還在零售基礎上提供了種種對他們唱片公司都好的服務,這樣他們唱片公司還有什麼不願意的?
可以說在一個禮拜之內,賈鴻漸跟美國的幾大唱片公司那就連續的簽好了合作備忘錄,雙方都有興趣在未來的這個網路mp3銷售系統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