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這樣的結果表達了一個概念,那就是老百姓是幫親不幫理的。他們這次支援華夏高科不是因為華夏高科做的對,而是因為之前華夏高科的幾次辦基金會救助失學兒童或者是免費送醫療下鄉送圖書下鄉的行為讓老百姓感動了。老百姓這麼愛屋及烏當然很正常,但是作為一個比較成熟的人,應該是就事論事,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能因為對方以前有功勞,就讓對方躺在功勞簿上吃老本,不能因為對方以前做過點好事,以後他做了錯事我們就當沒看見,就不批評,這樣也不利於對方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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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銳果然非常“教授”,居然這麼幾句話之間就把話題給轉換了,給人的感覺好像是華夏高科就是錯了,大家這麼支援華夏高科純粹是因為大家以前對他的印象好似的。甚至聽起來還像是現在如果開始批評華夏高科的話,那是對華夏高科好!
“那請張教授從法學角度上來跟我們講一下這場糾紛中到底誰對誰錯好麼?”主持人此時按照劇本繼續問道。“好的!在我們法學界看來,這個問題其實就是個法律缺失的問題。就跟華夏高科曾經提出來的一樣,我國現在還沒有成文的勞動法,而且慣行的方式還是沒有進入合同制時代,所以很難界定到底員工在離職了以後多久之內不能進入同行的公司供職。不過這只是理論上的一種討論,如果迴歸到華夏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