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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可是你不要以為沒說話就沒事喔,大家庭,人多口雜,石頭隨手亂丟都有人會被砸到,我就是經常被砸的倒黴鬼。

小弟說:“不行啦,和親的話,三姐一定會被退貨。”

小小弟說:“退貨還是小事,就怕和親國覺得自己受到汙辱,發動拒買我國貨、斷三通、除交流,聯合國際孤立本國,才叫慘劇。”

夠不夠惡毒?那就是我的雙胞胎弟弟。由此可知,我媽在生他們時,心中一定是積怨已深,才會生出這對性情變態的小兄弟。

我承認自己不起眼,身材沒有大姐二姐高挑(誰叫我搶食搶不贏她們),長相比不上兩個妹妹(她們靠臉吃飯,在上面下了重大投資),連下半身都小輸兩個弟弟(輸了個褲頭裡的昂藏傢伙)。

在這種處處不如人的環境下,我唯一養成的優點是罵不痛、打不驚,凡事隨遇而安。我的個性平平、不熱中競爭(反正爭也爭不贏),深懂老二哲學,徹底遵行不太好、不太壞、不搶眼、不惹眼的中庸之道;我奉明哲保身為圭臬,以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為人生至理名言。

當然,身為人類多少有點小叛逆,但我的反叛通常留在肚子裡,只有偶爾、不小心、不自覺的情況下,才會讓逆賊出籠,破壞我完美的文靜偽裝。

我常想,這麼不起眼的女兒,如果丟掉個三年五載,爸媽老奶奶外加兄弟姐妹們,恐怕也不會覺得奇怪,了不起在數人頭的時候,數來數去少一個,卻怎麼也想不起來到底少了誰。

但六個月之前,我的命運產生了轉變。

那天,我走在馬路上,碰到一個帥哥加上一位美女,要不是兩人吵架吵得轟轟烈烈,我一定會在他們身上幻想王子公主間美好的愛情故事。他們在吵什麼,我不是太清楚,比較有印象的部分是,那個女生張牙舞爪的姿勢破壞了我對美女的所有想象。

當我經過他們的時候,帥哥突然轉身抓住我的手臂,問:“小姐,我們交往好嗎?”

十個白痴會有九個半知道自己正在被利用中,不賞對方一巴掌已經很對不起自己,怎麼可能點頭說好?!但恰恰好的,我就是那半個知道被利用,還笑著猛點頭,說“好啊、好啊”的花痴蠢蛋。

開玩笑,一個人一輩子有幾次機會可以被帥哥利用?何況他的美色是會讓正常女人發春的那種。於是我的眼光巴在他的臉上不放,於是我讓帥哥摟住肩膀一路傻笑,於是我理解了小說裡面那句“如果眼光能殺人,我已經被砍得傷痕累累”是什麼滋味。

但在我的“於是”尚未結束時,帥哥已經摟著我、拐彎繞進巷子口,然後轉過頭對我說:“謝謝,再聯絡。”接著就走掉了。

我呆呆看著他的背影在視線裡消失,卻捨不得自己的男人緣在這裡劃下終點,於是,我決定讓“於是”繼續。

“於是”我回到宿舍,“於是”我開啟計算機,“於是”我把這段“王子的五分鐘情人”寫下來,貼到部落格里面。本來只打算寫兩千字的小短文,卻沒想到莫名其妙東拉西扯,拖成十萬字的長篇小說。更莫名其妙的是點閱率居高不下,在一連串莫名其妙之後,出版社找上我談出書問題……最後,我手上多了一張支票。

這不是我寫的第一本小說,我在部落格里面發表的文章比我寫的論文字數多更多,但這一本,讓我首度感激蔡倫偉大的發明。

事實上,我去過好幾家書局,高點閱率並沒有幫到我太多忙,有進“王子的五分鐘情人”的書局不到三分之一。更慘的是,當我來到那些有進書的書局,在店員的帶領下,還得花好大的工夫才找得到自己的書。

從這種種跡象看來,我深信這是自己出版的最後一本書,而手上的支票將成為出過書的唯一證據。我沒有富裕到把支票裱起來當紀念品的本錢,對名牌貨也不是太感興趣,最後,我決定把這張支票拿到旅行社,換一趟不太遠、不太近、有文化、有意義的北京六日行。

行程規畫得很好,我玩得相當盡興,雖然沒有熟人同行,但我是那種隨遇而安、自爽型人物,就算同房的女生很討人厭,就算導遊身上的香水味會讓我打噴嚏,也絲毫沒有影響我的旅遊興致。

就這樣,前五天的紫禁城、景山公園、長城、頤和圓……每個點,都在我腦袋裡面留下深刻印象。尤其是登長城那天,天空飄了點雨,濃厚的烏雲壓得老低,層層迭迭,像撥不開的灰色棉絮,從長城上向四周望去,那一片壯闊的綠,讓我有了風吹草低見牛羊的悲壯胸襟。

旅遊最後一天的行程不多,早上要參觀天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