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能完成公司的任務,沒人管你天天做了什麼。
……
三天後的下午,軟體一直沒有動靜,說明沒有遇到滿足他要求的人。
韓歌的心態也很平靜,反正他眼下還有自己任務,先把文小詩捧起來再說。
這個藝人還不用太著急,可以慢慢找。
公司裡。
韓歌已經到財務結清了所有的工資。
工資單上績效獎金的那一欄數額是,6000元整。
張可潔給的那5000塊是不算在內的。
除此之外,他一共是簽了三個藝人。
如果按照馬俊才的說法,易水瑤是1000元,江哲是3000元,那麼算下來,沈碧月就只有2000元。
這很明顯有問題,韓歌不相信沈碧月這個讓公司和張可潔都十分滿意的藝人,只有2000塊的獎金。
就連張可潔本人都捨得給了5000塊。
其實韓歌也心知肚明瞭,光是簽到江哲的獎金就有5000了,工資單上的這個數額怎麼算也不可能對得上。
韓歌沒有再猶豫,敲響了馬俊才辦公室的大門。
“韓歌,你還有什麼事嗎?”馬俊才問道。
“馬總監,我簽到沈碧月的獎金是多少?”韓歌問道。
馬俊才道:“工資你還沒拿到嗎?工資單上是多少肯定就是多少啊!”
韓歌聞言,輕笑了一聲,淡淡地道:“總監,私自剋扣員工的獎金,在咱們公司一般會怎麼處罰?”
聽到韓歌的話,馬俊才不由眯了下眼睛,隨即笑道:“我又沒受過這種處罰,哪裡瞭解這個問題。”
韓歌道:“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就沒什麼可說的了。”
本來他想用這種方法提醒一下馬俊才,如果他願意把剋扣自己的獎金乖乖交出來,韓歌也不準備再窮追猛打。
但看樣子,馬俊才並沒有這個想法。
“韓歌,有些事情最好適可而止,否則後果會比較嚴重,你還很年輕,有著大好前程呢!別把自己給糟蹋了。”馬俊才笑眯眯地道:“你是個聰明人,應該知道該怎麼做的。”
拿了我的錢還威脅我?
韓歌撇了下嘴,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你要是慫,他就會越來越肆無忌憚。
這個時候如果再退縮,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