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勞縣令!”
“俠士請!”
前任縣令、縣丞與陳蘅不熟,可又不願失禮,萬一這位郡主性子不好,將他們的任職文書給毀了,他們這一輩子的官路就算到頭了,以前可是發生過類似的事,據說是某州的刺史兒子因不滿某位新上任的縣令,攔在途中,搶了任職文書一把火燒了,害得這縣令拿不出憑證,無法赴任。
最後,只得由刺史兒子推薦的代任縣令一職,這代任的一做就是十幾年。
陳蘅道:“你們是本任縣令、縣丞?”
不是兩人,卻站在三個人。
陳蘅心下迷糊。
微胖的男子揖手道:“下官魏大仁,正是永樂縣縣令。”
“下官胡春來,乃永樂縣丞。”
“下官高榮,永樂縣尉。”
陳蘅微微點頭,“縣令、縣丞二位大人的任職文書在本郡主這兒,待你們與新任縣令、縣丞交接清楚,便將任職文書送與二位。真是恭喜二位,魏縣令遷任洛陽郡南興縣縣令,而胡縣丞遷任穎川縣大柳縣縣令。”
前者從一個貧困縣遷讓到出名的富庶縣,一個自從七品縣丞升為縣令,且這兩縣都比永樂縣要富裕得多,百姓人口也多。
縣尉略有些落漠。
沒有他的,怎會沒他的?
不是說他也任官了。
陳蘅凝了一下,“二位什麼時候交接清楚了,什麼時候來郡主別苑取任職文書。”
若是現在給了,誰曉得他們會不會搗鬼。
雖無害人心,卻有防人意。
高榮揖手道:“請問郡主,可知下官的去處?”
“當時家兄帶回文書時,曾說永樂縣上任官員,上至縣尉、下至司法、司倉等,由二位安頓。本郡主手握打理永樂縣之權,永樂縣上下官員當用家臣,還請各位體諒。”
一句話,以前的人,她不準備用了。
她只負責將縣令、縣丞的任職文書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