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崇禎二十年正月初十。
帝誅張獻忠於成都,以其屍示之餘部,其黨李定國,劉文秀等皆降。
二十八日。
延平王大軍入成都。
張逆黨羽孫可望自梁山奔宣漢欲北入漢中,為其將馬唯興所誅,馬唯興以其部歸降。
蜀平。
同日,閩粵總督鄭芝龍奏報荷蘭人退出臺灣。
設臺灣府以屬福建承宣布政使司。
二月十五。
帝率大軍出敘州。
先,王弄土司沙定洲趁朝廷多事無暇顧及,娶阿迷土司普名聲寡妻萬氏,以臨安生員湯嘉賓(萬氏妹夫)為謀主,攻破昆明逐黔國公沐天波,沐天波逃奔楚雄,沙定洲竊據昆明,至是,遂出兵以拒聖駕,戰之昭通,沙定洲為天罰所誅,逆軍畏服聖威悉歸降,帝入昆明,沐天波自楚雄來朝,帝以沐天波不能守土責之,廢其世職並削爵為懷遠侯。
滇平。
五月七日。
帝出昆明。
二十七日。
帝至貴陽,召各地土,漢官員,以奢崇明戒之,並請太祖而賜之地瓜,玉米等種,諸土司皆感懷畏服鹹呼聖明,帝悅之,遂下旨自之以後無土漢分別,各地土人皆為皇民,各地官員不得禁其下山居住,有欲平原定居者依漢民例分其皇田,若貴州田地不足者,可移之四川湖廣,乃至於中原,各地土司皆有封爵,於是土人皆涕泣以頌聖恩。
八月十日。
帝出貴陽。
九月十日。
帝至桂林。
桂王及廣西土,漢官員迎駕於桂林,是日,廣陵王吳三桂以克西安奏捷,偽帝李過自縊,劉宗敏為其部將所殺,其餘人等皆降。
關中悉平。
帝賞平關中之功加廣陵王上柱國,封太師,增其封地萬畝,並以廣陵王世子吳應熊尚建寧公主,建寧公主,帝之養女,又以關中造賊禍最久,百姓饑饉,下旨免關中三年賦稅,又以中原大熟,調直隸山東河南三省之糧運關中以賑饑民,由是關中鹹歌盛世。
十月五日。
帝還應天。
十月六日。
上柱國,太師,廣陵王吳三桂以克太原奏捷,姜瓖兄弟三人皆為部將所殺。
山西平。
帝以平山西之功增廣陵王封地萬畝,並以晉商範永鬥以下諸人,自崇禎十七年之前既為建奴黨羽,罔顧朝廷法紀,賣國以求利,更兼為多爾袞牽線使姜瓖等投降建奴,並引建奴入關,其後又依附闖逆抗拒王師,故誅範氏等八家。並下旨單獨設漢奸錄以錄孔衍植,馮銓,陳名夏,範永鬥等諸人以警示後人,另設貳臣錄以錄錢謙益,熊文舉等諸人以警為臣不忠者,又下旨於銅瓦廂鑄侯恂父子跪像以懲奸佞。
崇禎二十一年正月初五。
帝下旨改軍制。
以蕩寇軍為大明陸軍,並依天子六軍之制,設大明陸軍一至六軍,每軍四步兵鎮,每鎮四步兵旅一騎兵旅一炮兵旅,軍設重炮旅,工兵旅,重騎兵旅合計十萬官兵。另設大明海軍,分南北二洋艦隊及岸防鎮守府,以江寧侯張名振為北洋艦隊提督,以鄭鴻逵為南洋艦隊提督,並設南洋宣慰使於崖州,以鄭鴻逵兼南洋宣慰使,率鄭和號等二十艘戰艦下南洋宣慰諸國。
悉罷其他各軍。
初設西北經略使。
以宣大巡撫淮安侯堵胤錫為西北經略使,駐蘭州,禁絕西藩xie教,有信之者夷九族,以陸軍第一軍屬西北經略使。
設東北經略使。
以開平侯陳忠為東北經略使,駐遼陽,陸軍第二軍屬東北經略使,以追剿建奴餘孽,鎮撫蒙古及索倫各部。
設西南經略使。
以延平王鄭成功為西南經略使,駐昆明,陸軍第三軍屬西南經略使,以討伐緬甸,收復緬北各土司地。
並設倭國及琉球宣慰使。
以崇明伯沈廷揚為倭國及琉球宣慰使,駐鎮東府,既原倭人所稱之種子島,倭國,琉球皆屬之,並以倭人所稱之北海道非其舊地,乃毛人所居,一併收歸朝廷,設立安遠直隸州,倭國薩摩藩藩主島津光久拒不認罪,詔倭國及琉球宣慰使繼續討伐,並增設海軍陸戰隊一鎮駐鎮東府專司其事。
崇禎二十一年十月一日。
東北經略使開平侯陳忠奏報克偽清興京,偽帝豪格自縊,俘八旗男女六萬口,建州平,然尚有餘孽竊據朝鮮各地。
詔其追擊,除惡勿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