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被宰的事。
“來人,把這個董名遠重新栽到雪地裡!”
在孫執行官的命令下,兩個小鬼跑了過來,把“大蔥”重新“栽”好。
“這個董名遠不但自幼好吃懶做,還是一個好色之徒。上初中的時候,就兩次*鄰居家的女孩兒。第一次*事件發生後,他父親用錢擺平,並馬上搬了家。沒成想搬到新居不到半年,他又舊病復發,晚上,在樓道里劫持一個回家的少女,幸好被一個下樓的人衝了,*未遂。他父親怕他再招惹是非,不得以,再次搬家。”
孫執行官嘆了口氣說:“為了讓他改掉惡習,剛十八歲,父親就給他張羅物件,以為結婚有了女人就會好了。誰知,婚後他經常夜不歸宿。有了兒子也不安分。開出租宰乘客,有錢就上歌廳泡小姐,要不就上洗浴中心玩小姑娘,竟然為了賣淫小姐不顧家。”
“還有這事?”郝雨不相信,花錢玩小姐是找樂子,自己也在歌廳裡找過小姐跳舞,可哪有為了小姐不顧家的,那也太荒唐了!
“那還有假?”孫執行官繼續說:“一天,他兩歲的兒子發高燒,妻子打電話讓他回家接她們母子去醫院。當時董明遠正和一個小姐玩‘找寶’的遊戲,就是小姐把手伸到他衣服裡面到處摸,摸得他高興了就給錢。同時,他的手也在小姐身上亂摸。當時董明遠摸得正高興,就對著手機說,車被撞了正在修,走不了。後來,他學香港大佬包養小姐,竟偷著把車賣了,對父母和妻子則說跑長途車被搶了。
孫執行官不想再說了,他已恨得咬牙切齒攥拳頭了。
他給郝宇講了抓董名遠的經過:
去年大年三十,閻王開啟《人間記錄》看陽間,發現董名遠的妻子玉萍正一個人在家忙年。當時她正在站在鍋臺前要炸魚。煤氣冒著藍色的火苗在呼呼地燃燒著,大勺裡的油冒出了青煙。玉萍拿起魚正要往鍋裡下,剛剛兩歲的兒子蹅吧蹅吧地走進廚房。
“媽媽抱!媽媽抱!”兒子拽著玉萍的大腿央求著。
“寶貝兒先別動!”玉萍趕緊放下魚,關上煤氣,蹲下身抱起孩子。
“乖,媽媽抱,媽媽抱。”玉萍抱著孩子回到臥室,看了看牆上掛著的新式電子鐘:“已經六點了,他怎麼還不回來?”她看了看外邊已經完全黑下來的天,拿起手機:
“大過年的,你又死到哪兒去了!”她知道,丈夫沒在外邊拉活兒,肯定又和哪個相好的鬼混去了。她想起了大李哥。
婚前,她看好了同村的大李哥。大李哥腦子活分,城裡人剛有電視那會兒,就自己看書學,鼓搗著裝了個電視。他家是全村第一個有電視的人家。
那時玉萍和同村的姐妹們天天去他家看電視。看《霧濛濛雨濛濛》時,他越看越覺得李大哥像電視裡的男主角,就暗暗喜歡上了大李哥,大李哥也喜歡她。可誰知,母親偏偏讓人給她介紹個城裡開出租的司機,說是讓她嫁到城裡享清福。可嫁過來就沒過上好日子。先是丈夫跑長途車叫人搶了,丈夫說報了案公安局也不管,靠吃公公婆婆的養老金過生活。她實在看不下去了,就回到孃家,和村裡一個養牛專業戶商量,在城裡給他找固定訂奶的人家,由她天天騎腳踏車去給人送奶,掙點柴米油鹽錢。
就這樣,日子過得緊緊巴巴,每天回家還要給重病臥床的婆婆端屎端尿,喂水餵飯。
公公看兒媳太辛苦過意不去,和婆婆一商量,就拿出所有積蓄,又給兒子買輛麵包車,讓他拉腳掙錢。可是……
“這樣的男人真不如沒有的好!”想到這裡,玉萍狠狠地念叨一句,摸了摸孩子的頭。
“還是有點燒。”她自語著,走到梳妝檯前,拿起藥,又倒上水,放到嘴邊吹了起來。水涼了,給孩子吃了藥。
她回身在沙發上拿起個小布熊來到床前:
“寶貝兒,你先自己玩一會,媽把魚燉上就來陪你。”
兒子懂事地看了看媽媽,拿起小布熊玩了起來。
“這董名遠!”閻王生氣地開啟搜尋尋找起來。都市王已幾次向他請示,說根據《人間記錄》,董名遠惡習累累,罪該歸陰。自己那裡還有幾個經過培訓急切立功的鬼魂閒著沒事做,問閻王是不是讓鬼魂帶著黑白無常把他勾來。閻王一直沒同意,是想再給董明遠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今天是陽間的大年三十,是陰氣最盛的一天,閻王要作出最後的決斷。
第十七章 免罪(五)
螢幕上劃過一陣訊號。
一個大酒店出現在螢幕上,董名遠正和歌廳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