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淺淺一笑,掩著嘴說“孟旭大人,奴家真的不是穿越者。我啊,是從春秋時一直活過來的。”
孟旭的表情凝固了,“你在逗我嗎?凡人掌握了長生之術?活了一千多年?”
“是真的,有人參破了天機,把這個秘密帶到了我在的那個時代,並且真的實施了。我和那個拿鑰匙的男人就是最早接受這個改造的。你別看我現在這副樣子,其實從那以後就沒有變過了。”
說著,她嬌羞的捂著自己的臉頰,嬌滴滴的哼哼了兩聲。
“不是賣萌的時候啊,大姐,我們倒是該怎麼回去?”孟旭已經是在求崔念奴了。不過看上去崔念奴似乎並不是很在意。
“無所謂,大不了再活過去。”
“我等不了啊!”孟旭急的直跳腳“我沒有法術,按我這未老先衰的體質,過不了幾年就要變成孤魂野鬼了。”
崔念奴聳了聳肩,示意自己幫不到什麼。看著孟旭氣的通紅的臉,崔大妞兒“噗嗤”一聲笑了。
“其實每個朝代都有些奇人異士,或者有些奇珍異寶,只要找到這些,我們還是有機會回去的。順便提一句,這裡可能也有一個八奇”
“那個……能最後多問一句嗎,你和春秋生究竟什麼關係?”孟旭賤賤的挖著鼻孔問“你好像對春秋八奇的事情很瞭解?”
“你好煩啊。”崔念奴站起身子,生氣的拍了拍身上的塵土,負氣的向著那邊工地走去。
“喂,你去幹嘛。”
“餓了,去討點飯,一起?
“好的,帶上我。”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是假的,掉毛的鳳凰不如雞絕對是真的。沒有法力的孟旭老爺徹底淪落成了吃軟飯的全廢。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如果不是崔念奴從搬磚兄弟們手上討來了一些剩飯,兩個人真的只能餓死街頭了。
之後的兩天,相依為命的二人也逐漸明白了現在的大環境。這個時候是公元前209年的漢末,秦始皇已死,秦二世當政,陳勝、吳廣剛剛在大澤鄉起義。
趙高掌握著中央實際權力,唯一能夠對他構成威脅的李斯也已經被他弄死,秦二世完完全全就是廟裡貢的神仙——擺設。
項羽還沒有動身,江東子弟兵依舊在養精蓄銳。
至於劉邦?孟旭他們現在在的這塊兒地方,正是劉邦發跡的老巢——沛縣。
崔念奴能彈會唱,又有一身迎逢男人的手段,這樣的女人到哪裡都餓不著。不到兩天的時間,她就尋到了一處好窯子,混進去重操舊業。
順便一提,崔念奴能夠長袖善舞,左右逢源,高明之處更是在與她從來沒讓男人碰過。越是引得你想去吃,越讓你吃不到,身價自然是水漲船高。到了最後,男人爭著搶著擠破頭甚至都不敢奢望能真的共赴枕蓆。
這也是為什麼跟十個八個男人好過的大破鞋往往比剛結婚的小媳婦行情更高的原因。
至於“我是全廢我驕傲”的孟旭老爺,也終於找到了一份屬於他的工作——他有幸成為了賣狗肉的樊噲探子攤前第一個說書的。
第二章 一日唱徹大風歌
“今天講的是《名偵探柯南》第26集,密室殺人事件。話說這一天,柯南君和他親愛的女友小蘭姐姐來到葫蘆島蓮花鄉參加一個半死不活的老頭子的生日宴會。生日宴會進行到一半,老頭子被人發現死在了自己家炕上。小蘭就喊“啊,殺人啦,殺人啦,柯南君快來啊”,於是柯南君就爬上炕,把老頭子穿的花褲衩一脫,自信的說……”
“真相只有一個!”
圍在狗肉攤前的男女老少異口同聲的搶答道。
孟旭愣了愣,毫不在意的撇撇嘴,自言自語道:“唔,我講到哪咯?”
“小兄弟,這個柯南怎麼去哪哪死人啊?”賣狗肉的老闆,被稱作“樊噲”的絡腮鬍漢子撓著自己咯吱窩,甕聲甕氣的對孟旭說道:“這個故事不好玩,我想再聽一遍《葫蘆娃大戰變形金剛》那個。”
“對,我們也想聽《葫蘆娃》。”
“換個吧,再換個吧。”
看著眼前興致勃勃的眾人,孟旭無奈的撓了撓亂成一團的頭髮,回應道:“先說好,換故事可是要加銀子的。”說完,孟旭稍微頓了頓,猛吸一口氣開始講道:“葫蘆娃,葫蘆娃,一棵藤上七朵花,風吹雨打都不怕……”
這就是孟旭引以為豪的新工作,說書人。在過去的一個月裡,他先後講完了20集的《葫蘆娃》、100集的《天龍八部》、300集的《還珠格格》和700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