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Y”,可是讓人大開眼界,哦,錯了,對不起,應該說讓人“見錢眼開”。
說到日常生活中的見錢眼開,小費不得不提。
小費可謂無孔不入。在美國住賓館,每天出門時要記得放一個美元在枕頭上,算是給收拾房間的服務員的報償;拿著餐券去吃賓館提供的早餐,可別想當然地認為可以不用掏腰包,服務員給你殷勤地斟滿咖啡,你就要掏出一美元或兩美元放到桌上;中午吃大餐,可別光顧了看飯菜是否便宜而忘記15%到20%的小費,如果你們一桌超過6人,對不起,小費直接算到賬單裡,想少付都不成;下午打車去看朋友,給司機的小費也要車費的15%到20%;第二天早晨結賬走人,賓館服務員幫你扛行李,沒錯,也需要小費。
小費,就是一點小錢,可天長日久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陪同我們的美國國務院官員千叮嚀萬囑咐:“你們來美國,是你們自己國家的大使,要記得給小費,否則會損害你們國家的形象。”
恐怖吧?一點小錢和國家形象掛鉤。看看我們中國,如果招待客人,保證賓至如歸,砸鍋賣鐵也要照顧好你。我們愛錢,也愛面子,當錢和麵子二者選一時,南方人可能選擇錢,北方人可能選擇面子。可在美國,無論東部西部都是選擇錢。他們是講究實際的,不愛面子。同美國人一起上飯店,除事先講好誰請客外,都是各付各的賬。如果你搶著付賬,反而會使對方感到欠了人情,於心不安。如果你在美國有人和你說一起吃飯,千萬可別想當然地認為他要請你,一定記得帶錢包。
說起美國人對錢的態度,美國當代著名財經作家保羅?艾爾德曼有句名言極為經典。他說:“美國人的本質就是首先希望賺錢,然後用這些錢來賺錢,然後用許多錢賺許多錢。”
美國人拼命工作、拼命賺錢的態度當然和對成功的渴求相聯絡。
德國心理學家休格?愛斯特伯格說:“美國人很看重他挖到的金子,主要是因為金子是他的能力的體現……因此把美國人定義為物質享樂主義者而否認他的理想主義,從根本上就是錯誤的……美國的商人為錢工作,偉大的畫家為錢繪畫,意義是完全一樣的——都是對自己的工作欣賞的標誌。” 。 想看書來
照相時不喊CHEESE喊MONEY(2)
如果還對美國人愛錢有疑義,不妨略微翻翻美國的歷史。我們教科書上寫的是美國革命是為了獨立,可如果不獨立就可以過好日子,誰冒著砍頭的危險去鬧革命啊。沒錯,革命前夕美洲殖民者的好日子被英王喬治三世給毀了。
在喬治三世時代,這位年輕的英國國王血氣方剛,他的觀點是:“不但要統而且要治。”1764年,英國頒佈《糖稅法》,對過去每加侖徵6便士的外國糖蜜稅減為3便士,但撤銷各殖民地原來享有的某些免稅待遇,對輸入美洲的外國食糖和奢侈品(如酒、絲麻)收取附加稅。1765年,英國頒佈《印花稅法》,這是首次出現在美洲英屬殖民地的新稅種。但這個新生事物來勢洶洶,舉凡報紙、證書、票據、期票、債券、文告、曆書及一切印刷品、小冊子、法律檔案,都得貼上半便士至20先令的印花稅票,甚至連結婚證書和撲克牌都得交印花稅。在新稅種面前,新大陸上所有的英國臣民人人難逃。
在1765年底,一個被稱為“自由之子社”的秘密組織在波士頓誕生。其領導人是塞繆爾?亞當斯等人。這一組織發展很快,不久各殖民地幾乎都有了類似的組織。
在“自由之子社”的領導下,城市居民放火焚燒成堆的印花,搶劫海關官員們的家,並迫使印花代售商辭職。1766年,《印花稅法》宣佈撤銷。訊息傳來,十三個殖民地一片沸騰,據記載,當時“燈火輝煌、篝火處處、彩坊林立、人群熙熙、火花滿天,誠美洲之空前情景也”。
據歷史學家房龍在《美國的故事》中記載,當時,只有10%的人堅持為原則而死;10%的人願意為原則而死,但是他們提出,是不是能夠用較少的暴力來達到他們為之戰鬥的目標;40%的人稱自己是“注重實際的人”,他們坐等鬥爭見分曉,而後參加勝利的一方。這三者加起來是60%,其餘40%堅決“遵紀守法”。由此可見,殖民地初創時期,堅持原則、理想的畢竟是少數,多數人還是為了自己身邊那些看得見的利益。
當然,這並不是說英國不加稅,獨立戰爭就不會爆發,只能說,英國人的愚蠢行為大大提前了這一獨立程序。
美國人愛掙錢,但是不愛存錢。經典的故事是,一位美國老太太碰到一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