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弄早餐給你吃?”孟天恩沒好氣的嘀咕。
明明說好除了晚餐以外,各管各的,她怎麼還跟以前一樣要弄給他吃呢?
起初她才不甩他,只准備自己的早餐,但賀維倫何其奸詐,競趁著她轉身之際把她的早餐收為已有,害她得重新弄一份,這兩個月來天天如此。
不管她把早餐藏在哪裡,那傢伙就是有辦法找到,吃不慣外頭食物的她只得被迫準備兩份早餐,才因此便宜了那混蛋!
“因為我有給家用。”還是寶貝最瞭解他的喜好,知道他喜歡吃什麼、用什麼,每每都將他的一切打理得井然有序,使他無後顧之憂。
家用?什麼鬼家用!
“兩個月前我們就離婚了。那個不是家用,叫做伙食費,還有房租費跟管理費,絕對不是什麼家用。”每回她都要陳述事實輿他薊清界線,偏偏事實卻是兩人的關係愈來愈混亂,根本分不清究竟睡婚了沒。
說的好聽叫管理費,實則賀維倫的一切開銷仍是由她負責,甚至還得煮晚飯給他吃,就為了賺他幾張微薄千元鈔票,畢竟兩個人在家裡吃是省多了。現在她要用錢,這是很現實的事。
“反正我賺的錢比較多,你拿著用就是了,不夠再跟我說。”賀維倫一副他是一家之主的氣勢。
說你個頭!“就跟你說了我已經不是你的妻子,不要用那種方式跟我說話!”孟天恩火大得想痛毆他那張俊俏的臉蛋。
“我知道啊,我也沒當你是我妻子,不過我賺的錢本來就比你多,出錢的省時間,出力的比較辛苦,你多拿一些也是應該的,不是嗎?”他笑得讓人不會質疑他的動機。
說得也是,堂堂副總經理,賺的錢當然比她這個小職員多上不只兩倍,她也不會嫉妒,畢竟賀維倫的確有真本事領這份薪水。
只是,犯不著為她這個前妻如此著想吧?
“放心,這點小錢我出得起,不勞費心。”她很獨立自強。
“寶貝,我以前就跟你說過,我喜歡讓我的女人用我的錢。”在她開口反駁前,賀維倫巧妙的解釋,“當然了,即使你現在不屬於我,但仍然跟我同住一個屋簷下,你照顧我的生活起居,我讓你不必煩惱金錢也是應該的,這叫合作愉快,不是嗎?”他仍是一派輕鬆笑臉,看不出有任何目的。
他就是有這本事讓即使身為他的敵人,也絲毫看不穿他的真實企圖,就殺得對方片甲不留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