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兵力駐守在暹羅與緬甸邊境上。並且答應派出大批精幹得力人員幫助暹羅王室訓練軍隊和警察,以確保不受外敵威脅。
“我南粵軍駐暹羅部隊要嚴格遵守軍紀,不得騷擾暹羅地方!倘若有不受軍紀者,允許你國官府百姓綁縛軍前,以南粵軍軍法審判。你看如何?”
雖然不曾達成獻國保平安的目的,但是最起碼不用擔心自己的身家財產可能會被北方的那些緬甸蠻子禽獸不如的傢伙們侵掠了。暹羅使者雖然不曾達到全部目的,卻也是心滿意足的退到了一旁。
這酒席上李守漢草草的幾句話,成了禮司與暹羅進行相關條款細化時的方略。並且依據此方略,敷衍成文,形成了大城條約的增補本。更是為了日後暹羅的徹底內附打下來了良好的基礎。
不過。也是被後世有良心的青年曆史學家指責為穢史之中最為骯髒的一頁。“打著保護別人的旗號,佔領別人的國家,掠奪別人的土地。更為無恥的事,南粵軍的官員居然可以堂而皇之的到暹羅國內任職。還美其名曰交流!一面兵臨城下的威脅緬甸的合法政權,行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