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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人守著些薄產過日子。長到十歲上,酷愛男風,最厭女子。這也是前生冤孽,可巧遇見一個柺子賣丫頭,他便一眼看上了這丫頭,立意買來作妾,立誓再不交結接男子,也不再娶第二個了,所以三日後方過門。誰曉這柺子又偷賣與了薛家,他意欲捲了兩家銀子,再逃往他省;誰知又不曾走脫,兩家拿住,打了個臭死,都不肯收銀,只要領人。”

“那薛公子的混名人稱'呆霸王',最是天下第一個弄性尚氣的人,而且使錢如土,豈是讓人的,便喝著手下人一打,將馮公子打了個稀爛,抬回家去,三日死了。又生拖死拽,把那丫頭拖去,如今也不知死活。”

那犯人又湊近賈璉,悄聲問道:“二爺可知這被拐的女子是誰?”

賈璉搖頭只道不知,那犯人道:“那被賣的丫頭就是賈雨村賈老爺的大恩人——葫蘆廟旁住的甄老爺的小姐,名喚英蓮的。”

“二爺不知,當世有一種柺子,單管偷拐五六歲的兒女,養在一個僻靜之處,到十一二歲,度其容貌,帶至他鄉轉賣。當年,這英蓮我們也是天天哄她玩耍;雖隔了七八年,如今十二三歲的光景,其模樣雖然出脫得齊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認。況且她眉心中原有米粒大小的一點胭脂痣,從胎裡帶來的,所以我卻認得。偏生那柺子又租了我的房舍居住。那日,柺子不在家,我也曾問她。她是被拐子打怕了的,萬不敢說,只說柺子系她親爹,因無錢償債,故賣她。我又哄之再四,她又哭了,只說:‘我原不記得小時之事。'這可無疑了!”

“那日馮公子相看了,兌了銀子,柺子醉了,她自嘆道:‘我今日罪孽可滿了!'後又聽得馮公子令三日之後才娶過門,她又轉有憂愁之態。我又不忍其形景,等柺子出去,又命內人去解釋她:'這馮公子必待好日期來接,可知必不以丫鬟相看。況他是個絕風流人品,家裡頗過得,素習又最厭惡堂客,今竟破價買你,後事不言可知。只耐得三兩日,何必憂悶!'她聽如此說,方才略解憂悶,自為從此得所。”

“誰料天下竟有這等不如意事,第二日,她偏又被賣與了薛家。這馮公子空喜一場,一念未遂,反花了錢,送了命,豈不可嘆!”

“那賈老爺明知英蓮是昔日恩人之女,卻沒有伸出援助之手,反而在坐堂時虛張聲勢,動文書,發籤拿人。只將薛家族中及奴僕人等拿幾個來拷問,後見馮家人口稀疏,不過賴此欲多得些燒埋之費。薛家仗勢倚情,偏不相讓,故致顛倒未決。因此便徇情枉法,胡亂判斷了此案。馮家得了許多燒埋銀子,也就無甚話說了。“

“二爺你想,我即已得知了他這麼多隱秘,他又豈會容我。”

那犯人將杯中的酒一口飲盡,又招呼在旁邊喝酒的兩個押差,徑自走了。

第 29 章

更新時間:2012…1…15 14:27:56 本章字數:4049

賈璉得了訊息,因與兩家都有舊,特來信詢問如何處理。

巧兒看完信,對賈赦道:“這事老爺是怎麼想的?”

賈赦道:“論理,我們和薛家是正經的親戚,和甄家不過是世交,這些年也有些遠了。再者甄家前幾年因“廢太子”的事,被皇上發作了一通,要不是看在甄家老太君的面子,不定要死人的。不過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何況後來皇上還歸還了甄家大部分的財產,好像還有幾個族人擔著點虛職,為了這麼個人家,與薛家交惡,好像不好吧。”

“老爺這話說的,不過一個丫頭的事,怎麼就到了這種地步。那丫頭要不是被拐,也該和迎春一樣,在閨閣裡被父母千嬌萬寵的長大,哪裡遭了這等厄運。再說,那丫頭畢竟姓‘甄’,也算是還甄家一個人情,當初林丫頭那事,甄家可是手下留了情的,不然璉兒也沒這麼容易脫身不是。老爺,我知道這話我本不該說,可是不知怎的,我就是看這姑娘可憐,老爺你就想想辦法吧。”

巧兒對著賈赦撒嬌,賈赦無法,只得道:“這事也不是不可以辦,只是千萬要保密。我一會兒給璉兒去封信,讓他匿名給封氏去封信,將此事原委告知,並指點封氏找甄氏族人出面,想必薛家必會答應。這事一定要瞞過璉兒媳婦,不可透一點風聲,畢竟薛家與她關係匪淺,這個我也會叮囑璉兒的。”

“老爺,你真好。”巧兒偎依在賈赦懷裡道。一夜和諧,無話。

第二日,賈赦寫了信,由來人帶回,賈璉自是照此辦理,為了避嫌,賈璉特意在鄰縣辦事時,擺脫了小廝獨自一人在街上尋一代寫書信處,借用了些便宜的筆墨紙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