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清清:“哦?那我們試試?” 曾老師:“朱莎同學,這種行為確實是能構成犯罪的,如果情節嚴重還會被判刑三到十年不等,雖然按照你的說法,你不是主動傳播謠言,但這些話確實是從你口中傳出來的,也已經構成了範圍性的傳播,我希望你能考慮清楚,是要私了還是公了。 這件事情學校這邊還不知道,如果現在私了你和你的那幾個朋友只需要當著全校澄清事實做出檢討這事就過去了,如果最終公了,校方這邊恐怕給出的相應處罰也不會輕。” 朱莎聽曾老師這麼說,一臉的憤憤不平,心裡覺得是曾老師在偏心成績好的學生。但她也怕田清清他們說的是真的,兩頭糾結,最終還是害怕佔了上風,所以不得不妥協。 朱莎:“我道歉。” 曾老師和田清清怎麼會沒有看到朱莎那憤憤不平的樣子。 田清清:“我等著你的道歉,我說的你要是不信,可以自己回去查或者請教專業人士。” 曾老師:“行了,事情解決了,你們就回去上課吧,以後還是要謹言慎行些,把心思多放些在學習上。朱莎,把你的那你幾個朋友的姓名和班級說給我,我去找他們的班主任溝通。” 朱莎:“高二三班,胡明麗…” 朱莎連續說出了五六個人的名字,分散在各個班的都有,難怪擴散得這麼快。 聽到這一連串的名字,有些剛剛還暗戳戳的聽八卦吃瓜的老師臉色頓時就難看了,吃瓜吃到自己班上的學生身上了。 等田清清和朱莎剛走出辦公室,那些涉事同學的班主任就自覺的過來表示馬上約談學生,解決這件事,他們可不想這件事鬧大,影響工資。 學校的辦事效率還是挺快的,第二天課間操的時候,就出了通告,全校批評了朱莎和那幾位涉事學生,並要求星期一升旗的時候進行全校檢討。 而田清清這邊,自然也沒有真的輕輕放下,今天第一節課課間的時候,就出去打電話給了‘君格律師事務所’上次那個幫自己買房子的張律師, 委託他幫忙處理朱莎家房子這件事,給他加了兩百塊錢的辛苦費,讓他週六下午六點之後去或者星期天上午去,那時候朱莎應該在家的。 並告訴他,讓他給前房主講講他女兒在學校做了些什麼,違反了哪條法律,追究起來的話會受到什麼處罰。 朱莎不是法盲嗎?田清清樂於助人,很樂意幫她免費普法。免得她不知道天高地厚,憑著一張嘴,想幹什麼幹什麼。明明是受害人寬宏大量放過她,她還覺得她受了委屈。 明天就是週六了,不管朱莎有沒有通知到位,說是週末去拿鑰匙就是週末去,絕不再拖拉。 週六要補課,下午四點半才會放學,星期天下午一點半就要上課,所以很多家離得遠的都不會回去。 寢室裡也就只有王美晨和趙曉茵家離得比較遠,週末回不了家,只能住在宿舍,田清清這周也沒有回家,留在學校一起捲起來。 張律師是個很會來事的人,他在週六下午專挑大家都下工了,在外面歇涼閒聊的時候去這件事的,剛到紅星鎮就大張旗鼓的表明身份,然後去向婦女聚集的最多的那堆人打聽朱莎家怎麼走。 誰又不愛聽八卦吃瓜呢?這群人一聽有律師找他們家,還以為又是因為賭債的事,幫忙指了路,就跟著上去湊熱鬧,其中就有幫忙介紹房子的朱嬢嬢。 到了地方,張律師直接說明了來意,朱莎整個人都不淡定了,她以為田清清說的來拿鑰匙是她自己過來拿,沒想到她會找律師來。 自從上次田清清來他們家拿鑰匙時提到過她們是同一個宿舍,朱莎她媽媽就給朱莎說,讓她給田清清說說,寬限些時間,她滿口答應了,所以上次田清清給出最後期限的時候,她都沒敢通知家裡。 她想著,等田清清來拿鑰匙的時候,看他們還沒搬,肯定不好強硬的喊他們搬出去,前兩次不就是這樣嗎? 可她沒想到田清清這次這麼強硬,直接自己不來了,這個時候她才感覺到慌了。 如果讓田清清知道她的想法,田清清只會覺得,‘想得真美,兩人都鬧成這樣了,憑什麼覺得還可以佔到便宜。果然是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好事不能隨便做。’ 張律師:“我的委託人已經給過你們很多時間了,最後通知時間是十四號下午,讓你女兒通知的,你女兒沒和你們說嗎?” 朱大叔:“莎莎,怎麼回事?你不是說你同學答應了嗎?” 朱莎:“我,我…” 朱莎我了半天一句話也沒說出來。 張律師:“這位先生,既然你不知道,那我再給你重述一遍我委託人的訴求,你女兒在學校散佈謠言,說我的委託人當初買你家房子是趁人之危,趁機壓價,給我的委託人帶來了不小的名譽損失。 如果我的委託人起訴的話,你的女兒只怕不僅不能參加高考,還會進去一段時間。而我的委託人看在同學一場的份上,沒有進行起訴,現在有兩個選擇供你們挑選。 第一,本週末之內搬出去,交出鑰匙,否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