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一位英雄,一個被渭南某些官員不待見的舉報者,一個被廣大民眾愛戴讚譽的普通人。
一個在厭惡和擁戴的激烈對立中得以存在並被社會承認的人物的出現算不了什麼奇聞,然而這個簡單而又複雜和涵蓋了太多故事的新聞人物使我們不得不本能地想到這樣一些問題:李萬明為什麼要告狀?是什麼原因使他不屈不饒地告狀?是什麼力量支撐著他十多年如一日地告狀不止,最終成為移民的代言人和“全國公益領袖人物”?
因為他是“**主義和馬克思毛澤東思想的忠實擁護者”?這樣的說法未免太牽強,太空洞,與他的實際太遙遠。
因為與原市移民辦主任鄭博的個人恩怨?李萬明說,2001年,鄭博兩次“三講”不能過關下臺後,我們的恩怨早就結束。何況,他受傷(鄭博因車禍受傷時李萬明曾到現場救援)後連走路都非常困難,我還有必要同這種值得同情的人較真?
為博得“反腐英雄”之類的美名?多年前的清明時節,成群結隊的移民早就把“反腐勇士”、“為庫區移民保駕護航”之類的錦旗掛在墓前告慰他母親的在天之靈……
事實上,李萬明告狀的動機似乎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神聖和複雜。他說:去看看黃河上的三門峽電站對關中百姓的禍害,到庫區去看看移民們過的日子,聽聽他們的傾訴,你也許就會明白我為什麼要長期舉報、告狀了……
35、“舉報失實”
據李萬明講,他對渭南市及陝西移民部門的舉報是1992年開始的,到目前為止,舉報的問題共43個,“涉及多方面的腐敗問題”。而在1997年前,他舉報的問題只有20個,主要集中在移民資金的借出和投資造成的損失等方面。那時,他對自己舉報的問題的定性是渭南移民辦對移民資金“亂花濫用”。
他說,舉報之前,我曾在黨小組會上給鄭博提了兩條意見,一是移民經費不能亂開支,二是對老同志應尊重。當時,我是黨小組長,又剛從部隊回來不久,在部隊上,面對面地給連長、指導員或更高階的長官提意見都是很正常的事。我以為鄭博也會像我的連長、指導員一樣,會接受我善意的意見。但我錯了,地方不是部隊,鄭博不是連長、指導員。他因此而記恨我。從此,好事沒有我的份,分房他卡我,進修他不批。人事局給移民辦三個副主任科員的名額,我是最有資格評上的,但在鄭博的授意和操縱下下,我“落選”了。後來,還剩了一個名額,鄭博揚言寧願讓這個名額瞎了也不讓我評上……
在那段被編排的日子裡,李萬明並未屈服。他改當面提意見方式為投書舉報。“我先將舉報信分別送給市移民辦領導、市政府分管領導及省移民辦領導,並告訴他們,我李萬明搞陽謀不搞陰謀,也不願與領導鬧矛盾,所以先請你們閱看舉報信,希望你們能自省自糾。當時我想,如果他們能改,那麼我就可以不投書舉報了。可是,幾位領導看舉報信後都不以為然,我只好憤然將舉報信發往了北京……”
渭南的一些領導和有關檔案都認為李萬明舉報的都是些“不成問題的問題”(渭南市政府(1997)2號檔案語)——尤其是李萬明第一次舉報的那件事兒:1993年春節前,渭南市移民辦準備到北京給有關領導送禮,不想,李萬明竟給中紀委發去加急電報,舉報渭南移民辦將拉兩卡車西鳳酒等貴重禮品到北京給某某部、某某領導送禮,希望中紀委能派人攔截。移民辦獲得訊息後延遲進京送禮,才沒有被中紀委攔住……
事過13年,鄭博對此事記憶猶新:“那一年,我們的確給北京某部某些領導拜過年,但不是拉的兩卡車禮物,是兩小車,禮品也不全是貴重東西,還有本地的酒和土特產。”
因兩卡車和兩小車的區別,因貴重禮品中還有本地土特產,所以,在渭南市政府給陝西省政府的調查報告和陝西省政府給國務院報告的【陝政函】226號檔案中,李萬明的這項舉報被認定為“失實”。
《工人日報》記者丁國元說,事實上,中紀委後來對水利部某官員的處分從側面證實了渭南方面進京“進貢”的問題。
對某官員的處分的訊息登載在2004年6月29日的“思源廉政網”上。訊息說,財政部門就是財神爺。每年到編制各部門財政預算時,就會出現利益之爭,反正是公家的錢,誰不想多爭取呢?不少部門巧立名目,錢拿到手了,小金庫填得滿滿的,專項資金挪用擠佔,新建樓堂賓館說是內部的培訓中心,競相以“集體的名義”胡作非為卻不受懲罰。多年來,這幾乎是地方公開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