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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部分

與之相對的,伊朗那邊的副菜是清爽的沙拉。

評委們吃到魚之後,已經有了不好的第一印象,再好也就好不到哪兒去了,經過商討,水煮魚a,沙拉a+。

前兩道菜,兩隊一比一平了。

第二十五章 麻將來督戰

“果然還是不行啊。”

“老外對於重油的菜有天然牴觸。”

“實際上他們吃的炸雞更重油……”

“那東西的油躲著看不見啊,不會往外面滴。”

實際上之前就說過了風靡美國的那種炸雞塊,實際上就是上校雞塊,特別難吃,在國內賣的飛起的炸雞翅是屬於粵菜的炸雞。

“為什麼要在乎外國人的看法,我一看這道菜就覺得食慾爆炸,好吃極了。”

“我也覺得,看餓了。”

方宏微笑:“既然是個比賽,而且是個主觀因素非常強烈的比賽,那當然要按照評委的習慣來,如果評委席上坐了四個中華人,他們其他國家的代表隊有資格和我們同臺麼?”

道理就這麼簡單,你沒辦法說服一箇中華評委一塊烤肉可以和炒菜相提並論。

當然了,有些有錢不認字的裝逼黨覺得法餐好吃,那也無所謂,畢竟那是個人選擇,就算是再難吃的菜系,也有好吃的菜,英國被吐槽成那樣,下午茶也是很不錯的。

第三道菜,辣子雞要過油炸兩次,做法有兩種,一種是水煮,將鹽煮進去後開始炸,一種是先碼好,醃製,然後再炸。

這道菜的關鍵在於,炸的次數是三次,第三次過油時加上辣椒直接炒制,不出鍋。

就好像炸蝦球一樣,第一次小火定型,第二次大火二十秒炸好,每次炸的作用也不同。

雞肉裡面有水分,如果第一次一直炸下去捕撈出來,就算是炸焦了邊緣,雞肉也不會變成金黃色。

當然了,純粹的雞肉始終炸不出純正的金黃色,如果單純為了好看,第二次炸了之後,可以裹一下玉米澱粉,炸出來就一定是金黃色的了。

油炸後是炒不入鹽味的,所以必須在油炸前先讓鹽的味道進入肉中。

至於辣椒,有得做法是炒,有得做法中辣椒也炸,歌樂山的辣子雞是純粹的幹辣椒,沒有青椒的,在川北的其他地方會加入青椒,讓辣子雞看起來色彩更鮮豔,畢竟紅配綠。

不過在國際比賽中,那就避免還加入青椒了。

麵糰已經發好了,花捲上蒸籠。

辣子雞才進入製作的尾聲。

另一邊烤肉和烤餅都出來了。

水友:“這烤肉烤餅我大xinjiang不服……”

囊夾烤羊肉,特麼的不是xinjiang美食麼。

“所以我才說,阿拉伯飲食文化和我們做過許多次交流。”

阿拉伯飲食文化,從某種程度上和國內的清真飲食一脈相承。

現在網路上很多人黑清真,說國外的musilin根本就沒有禁止吃豬肉這一條,國內清真抽菸喝酒所以編了這麼一條。

實際上古蘭經清楚且明白的寫了,食用食草動物只能吃偶蹄動物、反芻類動物,豬可是不反芻的。

不過這種事情在現在,基本上備忘乾淨了,因為整個阿拉伯世界,一共只有不超過一百頭豬,基本都在動物園裡,大部分人一輩子聽都沒聽過豬這個詞彙,真的吃了豬肉,他們也不知道古蘭經上寫了禁止吃豬肉這回事兒。

其實不只是musilin還有聖經也寫了不準吃豬肉,聖經將血液和豬肉並列寫在了上面,莫奈何,不吃豬肉要餓死人,所以豬肉在全世界範圍內都被食用。

你說那些信徒真的有那麼虔誠麼?如果說信徒虔誠要看是否完全遵守聖經的話,那西方國家沒一個算作是天主教國家,美國的培根,德國的豬肉,西班牙火腿,義大利血腸,法國的鵝肝(動物內臟)。

實際上,各個信仰在古代的時候要提出不能吃什麼什麼動物,都是因為窮,沒有別的那麼多的原因,就好像我國古代禁止宰殺牛是一個道理。

在阿拉伯和歐洲,法律形成的太晚了,法律體系也太薄弱,法律規定不能吃什麼對於那些有權有勢的人來說根本沒吊用,所以才在經書中規定。

就好像印度不允許吃牛,歷史很久遠嗎?沒那麼久遠,就是幾百年前形成的而已。

辣子雞和烤餅,都不太符合四個評委的飲食習慣,兩個菜都只獲得了a。

前三個菜打平,第四個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