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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當初拆夥的是她,後來拿了錢和股份的也是她,而現在落井下石時怎麼又看到了她。君陌以前和她在一起那麼久難道都瞎了嗎?他越想越鬱悶,不禁開口罵道:

“商標局的人都是豬啊,他們看不到‘驢在江湖’四個字早就有人註冊了嗎?另外,途馬申請的商標現在不還處在受理階段,沒有下來嗎。咱們可以趕緊提出異議啊!”

海燕以前在上市公司做事時也曾申請過商標,所以對這件事還是有一些瞭解的,看著胖子激動的表情,也大致能猜出他是怎麼想的,再考慮到君陌的情緒,就整了整措辭道:

“從郵件上寫明的2015年1月份商標註冊時間來看,咱們‘驢在江湖’公司品牌和商業模式其實早就被別人盯上了。

一般來講商標註冊週期會在14…16月之間,他們申請這個商標時,我們的也正處於申請期,何況類別又明顯不同,就算我們申訴,也沒有申訴的理由。

咱們是個創業公司,馳名商標保護法,明顯不適用於現在的‘驢在江湖’。既然對方能把這件事展示出來,就肯定不擔心商標註冊方面會出現任何變故。

也就是說,途馬商標註冊成功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而他們註冊成功那天就是我們正式侵權那天。”

第三十三集 對賭協議(2)

王磊和君陌現在回頭想想,也的確是從2015年1月份開始,‘途馬’才正式向‘驢在江湖’的四個合夥人提出工作offer的,只不過當時,途馬給出的條件並不明確,而四人各自的想法也都還沒完全確定,所以三個月後才正式引爆散夥風波。

但不管怎樣,可以肯定的是,佳宜和遠帆對途馬的商標搶注也是毫不知情的,哪怕是拋開了信任這個主觀因素,單從利益上看,他們就不可能這樣做。畢竟公司是大家的,一損俱損的簡單道理還都不至於拎不清。

確認了這件事與佳宜無關,君陌的精神狀態些微的恢復了一點,至少可以理智的分析目前公司面臨的困境和對大家給出解決辦法的可行性進行判斷了。

現在已經到了11月,考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