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紀元六七九二年。
呃,這個時間是仙尊說的。
他說炎黃時代是在西元前五千年,那麼炎黃時代就是西元前五千年,不要問為什麼,仙尊在天界跟炎黃二位大神可是稱兄道弟的,難道這種簡單的小事他還不知道?
而這一年是西元一七九二年,再加上五千年那自然也就是黃帝紀元六七九二年了。
這是按照新的聖教歷。
所以可以簡稱聖歷六七九二年。
聖歷六七九二年十月一日,仙尊登基於南京應天皇宮奉天殿,因為皇帝陛下同時還是神仙,所以民間也稱之為神皇,以華夏為國號,設丞相及內閣總攬政務,廢大都督府,設陸軍及海軍大臣列內閣成員負責兩軍的裝備後勤及預備役建設,設陸海軍總參謀部負責軍隊的指揮調動,當然,以上各級官員都是由皇帝陛下任免的。設都察院和大理寺兩級負責司法,前者負責監察起訴後者負責審判,地方設立省府縣三級體系,其他直隸州,散州,廳之類一概廢除,縣以下設鄉村兩級,這兩級為地方自治機構,縣及縣以上由吏部報請皇帝任命,另外增設外交及殖民事務大臣負責對外殖民,兼管和妖族國家的交往,至於藩屬國那自然就歸理藩院了。
不再設科舉。
但改成吏員考試,所有識字者都可以報名參加,考試合格者就可以為吏員,以後所有地方官員都由吏員升遷,不再禁止本省為官,當然,官員異地調動這個就屬於正常的內部職位調動了。
另外為體察民情,單獨設立人民院。
這個由各省人民代表組成,負責監督內閣的工作,當對內閣工作不滿時有權叫過去進行質詢,哪怕丞相也必須接受質詢,如果還不滿,那麼人民院主席有權向皇上遞奏摺彈劾,而對於這種彈劾皇帝必須優先處理,比如說親臨現場,讓人民院在皇帝面前圍攻丞相,包括內閣涉及稅收的政令同樣必須先向人民院闡述,而年終財政收支也必須向人民院做總結匯報。
實際上就相當於過去的御史。
但不是皇帝任命的,而是地方百姓推選出來的,也算是一種預備立憲了,畢竟這事情不能一蹴而就,必須逐步過渡,透過人民院那些代表們的選舉,先把選舉制度確立,等老百姓都熟悉了這種東西,再以憲法的形式確立下來。至於人民院選丞相這種事情還是看情況再說吧,反正在皇帝掌控經濟軍事甚至特務的情況下,丞相不過是一個打工的經理,並不是一個什麼特別重要的職位,畢竟就算讓人民院選舉,皇帝肯定還是要保留最終任命權的。
事實上楊豐從來不認為有萬世之法的政治制度。
這東西就是一個利益平衡。
不是一成不變的。
利益不斷變化,平衡點也同樣在不斷變化,今天合適的制度,未來不一定合適,在這裡看起來匪夷所思的制度,說不定換一個地方就非常合適了,糾纏這種東西毫無意義,要是在宋朝這麼玩,那他就是個傻子,而在這個時代不這麼玩他才是個傻子。
另外省府縣三級同樣設人民院。
地方人民院同樣有監督彈劾地方官員的權力,甚至可以直接對官員進行起訴。
還有封爵。
這個同樣也必須有,那些功臣最渴望的就是這個,不封爵豈不是讓他們失望了?
他的封爵自然還是習慣的那套制度,五等爵位,實封,但爵臣除了作為地主以外並無其他特權,至於封地這個很好解決,因為理論上天下所有土地都是皇帝的,老百姓只是以一成地租和半成田賦租種,而且除了皇帝誰也沒權對土地進行交易,所以他把部分土地劃給爵臣就行了。只不過老百姓把原本要交國家的那一成地租轉而交給爵臣,這個地租是法定的,任何人都不能更改的,而且不準收其他任何費用,所以靠地租發財根本不可能,唯一的優勢也就是擁有了土地的所有權,所以如果封地下面有礦產那就算你走運了,沒有礦產那也就只好種田了,實際上這樣對於爵臣來說使用奴隸絕對比佃戶划算。
當然只能是閹奴。
華夏聖朝是不會允許使用未經手術的奴隸的。
楊豐就是在鼓勵爵臣使用奴隸。
畢竟就佃戶那一成地租是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讓爵臣們忍受的,只要他們發現買閹奴比用佃戶更能給他們帶來更多財富,那麼肯定會大肆購買閹奴的,然後類似美國南方的奴隸制農場也就開始出現了。接下來那些在東北和西北墾荒的傢伙也就同樣開始使用閹奴了,就像被爵臣拋棄的佃農,這個國家肯定不能不管,要麼進工廠要麼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