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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我說:“我也說正經的,早知道這樣,幹嘛那麼早就結婚?”

林科一聽這話,立馬變得跟做賊似的,壓低聲音對我說:“這話可別說給陳怡聽見,否則就害了哥們兒了!”

我說:“你小子就別跟我裝孫子,大家都這麼多年的同學,知根知底。難道她還會懷疑你到外邊亂搞不成?”

林科帶著哀求的口吻說:“我現在是有妻室的人,責任重大,不能跟你們這些小屁娃兒比!”

我說:“那你以後就不用來了。”

果然,在前一個月的一起車禍中,林科終於拋下身懷六甲的陳怡,血肉模糊面目全非地走了。

3

今天是林科去世一個月紀念日。我得到萬人公墓去找他喝兩杯,他永遠安靜地躺在那裡。我先到花市買了一束白玫瑰,這是林某生前最喜歡的花,記得他第一次和陳怡見面的時候,就送人家白玫瑰。然後我又到家樂福提了一瓶二鍋頭,這也是林某生前最愛喝的酒,想當年半斤八兩二鍋頭被他一個人搶著“咕咚咕咚”地就喝完了。

我提著酒瓶走到萬人公墓門口,被看門的工作人員將我攔住,指著我手裡的二鍋頭說:“先生,你好,需要我們幫你寄存一下東西麼?”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第二節

我衝工作人員一笑,說道:“不用了,特意買來探望朋友的。”

工作人員不笑,一臉正經地說:“不好意思,為了保護區內環境,上級特意規定,非特殊節日,禁止帶祭品入內。”

我將手裡的鮮花一揚,說:“那這鮮花行麼?”

工作人員比了一個手勢,說:“行,不過這酒不行。”

我說:“得了吧,其實這酒是我帶來自個兒喝的,哪捨得用來祭死人?”

工作人員有些忍俊不禁,說:“那你先喝完了再進去吧!”

林科是上海人,很小的時候跟隨父母來到這個城市,由於生前沒有本地戶口,所以死了也只能算省外移民,他的墓碑是四區十二號,這是一個非本地人口遺體安葬區域。

我小心翼翼地將鮮花放置於碑前,深深鞠了一個躬,似笑非笑地說:“哥們兒,兄弟看你來了,這裡環境多好呀,待著舒服麼?本想帶一瓶二鍋頭過來和你喝一杯,可是你們小區的門衛不讓進,所以在門口喝完了,你娃兒可不能怪我有酒不分你喝啊!”

“哦對了,你的兒子就要出世了,我準備當乾爹呢!記得畢業前,你老嚷著說你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如果你轉世回來,我還當你是哥們兒。”

4

從萬人公墓出來,我心情有些失落。一個月前,公司計劃提一名業務經理,論銷售業績,我接連兩個月銷售額第一,大家都以為該我上了,結果提了我們宿舍號稱八十公斤級的王二胖子。這廝是我們八個人中歲數最大的一個,平日自以為社會經驗豐富,老氣橫秋,手裡捧著個初中畢業證,按理他連公司的門檻都甭想進,可是他居然從後門混進來了,仗著公司裡有幾個熟人,小日子過得比豬還清閒。

王二胖子能當上業務經理,我沒意見。公司上個月搞促銷,大家天天頭頂烈日,汗流浹背地到外面去打點客戶,這廝整天西裝筆挺地在公司裡晃悠,碰見領導比碰見他爹還親熱,點頭哈腰地問熱問暖,完了又傳煙點火獻殷勤。我想這大熱天的,還穿西裝打領帶,硬將自己弄成個人的樣子,冒的汗應該也不比我們少,就為了那麼一個部門經理,至於麼?但最後的事實證明,我錯了。因為這是職場競爭中做人最基本的道理,當下有一句話很流行,想做事就得先學會做人。這他媽的什麼奴才思想?平時要是有人敢在我面前說這話,我立馬跟他娃兒急。

這廝還是我們八個人中口才最好的一個,這是在他講葷段子的時候體現出來的,就好比一隻流落街頭的野雞,都有可能被他形容成大家閨秀,要多嫵媚就有多嫵媚,讓人聽了哈喇子直流。我聽後常常想,像他這樣的人才沒有去電視臺當主持人真是可惜了,但是在工作中他口才如何就不太清楚。反正他每晚不眉飛色舞地講到十二點,誰都甭想睡覺,笑得跟爛番茄似的,大家無聊的時候都拿他開心。但自從王二胖子當上業務部經理以來,就跟換了個人似的,每天晚上剛有人帶頭起鬨,他就不失時機地乾咳幾聲,裝模作樣地要睡覺,搞得大家想笑又笑不出來,憋一肚子的尿。最可惡的是這廝九點不到就嚷著要關燈,理直氣壯地說:“開源節流,為公司節約成本。”

每次王二胖子一開口說出這話,總有人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