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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問題上讓步。

在戰爭賠款方面,陸奧宗光要求清帝國賠償包括日本聯合艦隊損失在內的戰爭經費兩億兩。奕訢否決,反過來要求日本賠償清帝國自成歡戰爭後海陸軍的損失和戰費三億日元。

二人針鋒相對,都想停戰但又都不想讓步。

每天二人的談判內容都會發回給各自國家最高領導人審批,然後休會一天,聯絡列強希望得到列強肯定和支援,到第三天時各自最高領導回覆了談判底線後再進行談判。

談判很難短時間達成共識,但雙方都想著在停戰期結束前完成和談,因此都會選擇做出一些讓步。

清日在天津展開談判,李鴻章卻是意氣風發的接受清帝國皇帝和太后的頒獎。不但三眼花翎和黃馬褂重新回來了,而且陸軍指揮大權又還給了他。

只是,表面上看是獎勵他的,實際上李鴻章只是恢復到了戰前的地位。

但此時陸軍這個沉重的包袱還給李鴻章後,反倒讓李鴻章更加為難了。此時的陸軍就是一塊燙手山芋,誰拿燙誰。清帝國將陸軍指揮權還給李鴻章,那麼接下來遼東的糜爛局面就得李鴻章來收拾。成功了是李鴻章進本分,失敗了清廷又可以收拾他了。

雖然李鴻章愁眉苦臉,背後大罵清廷無恥。但是北洋水師系統上下卻是意興闌珊,所有未戰死官兵們基本上都有加官進爵和封賞。

當然,功勞最大的非王辰浩莫屬。

王辰浩因為連續左右了黃海海戰和仁川港之戰兩場決定性戰局功不可沒,在李鴻章強力舉薦下,沒有人敢搶他作為北洋水師第一功臣的位置。

朝廷為此冊封王辰浩異姓功臣一等男爵,正二品秩並制誥,正式職任北洋水師提督參議,即相當於艦隊總參謀長職務,成為北洋水師作戰部隊即現代艦隊司令部僅次於丁汝昌的二號人物。另外還有一萬兩賞銀,以及大量的綢緞布匹等物件,林林總總的擺放了滿滿一屋子。

卻說這清帝國的爵位制度依然施行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制度,也按照晉朝的宗王官於京師的制度。藩王不就藩地方,沒有爵土。

清朝爵位分為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宗室爵位分為十二等,每等若干級。十二等大致可分為超品、品級:超品: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將軍。蒙古爵位一般按照宗室爵位例,同時保留原來的蒙古尊號,有時在親王之上依舊設立汗號世襲罔替。

異姓功臣爵位當然是封給異姓功臣的。公、侯、伯、子、男是其中的一部分。異姓功臣爵位分為九等,而王辰浩位於第五等,正二品,年俸350兩。下面是輕車都尉、雲騎尉、騎都尉和恩騎尉。

清帝國封異姓爵位必須要有先例可循才行,而王辰浩的功勞巨大,本應該封子爵,但最後在權利傾軋中只封了個男爵,這跟臺灣首任巡撫劉銘傳差不多,他也是因戰功獲得男爵封賞。

更有意思的是,清帝國有個偏好,唯一性武器也有封賞。蛟龍號同樣得到冊封,授予她鎮海大將軍,仍由王辰浩親自管帶。

對此,王辰浩一笑置之。

………【第29章 談判破裂】………

王辰浩進封一等男爵,自然少不了被北洋水師全體將領們敲詐狠吃他一番,於當天接到朝廷宣旨後立即大排筵宴慶祝。

一番酒席花費了五千兩銀子,而王辰浩的男爵俸祿加上提督參議俸祿收入一年還不足五百兩銀子,一頓飯就吃了他十年俸祿,著實讓王辰浩傻眼。

不過,很快王辰浩便了解了其中內幕。

清帝國官員的俸祿確實很低,但清朝官員多勞多得。例如現在一個縣的官員幾百上千人,但在清朝只有幾人十幾人,一般一個人兼職幾個或者十幾個職務,這樣他的官俸祿便多了。例如李鴻章的一等蕭毅伯爵才550兩,比宗室王爵上萬兩薪俸差了二十倍。但他的其他頭銜多達幾十個,年俸合起來也不比親王差。

而鄧世昌後來告訴王辰浩他才知道,原來清帝國為了讓當官的少些搜刮百姓,額外增加了俸銀、薪銀、蔬菜燭炭銀、燈紅紙張銀、車馬坐轎公費銀、火耗銀、養廉銀等幾十種財政補貼。

除了俸銀是基本工資外,其他的都是獎金和福利,其中養廉銀最多,像李鴻章的直隸總督光養廉銀就有3萬多兩,各種頭銜職務補貼下來年薪37萬多兩。而鄧世昌這種北洋副將的銜養廉銀就有1300兩,各種補貼算下來年薪也有一萬兩之多。

鄧世昌給王辰浩算了算後,刨除王辰浩一年的基本工資五百兩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