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扣起來,我就不姓林!”
房間裡一時靜了下來,所有的人都不做聲了。方裳旎和胖女人對視了一眼,均在對方的眼裡看到一絲懼怕。她們倆回到現實社會里,可以天不怕地不怕,對著龍麟大發脾氣洩憤,可是進到了派出所裡,可沒人慣著她們那些臭毛病,尤其是方裳旎,今天有生以來第一次被抓進去,那陣仗可算把她嚇壞了,一想起來便心有餘悸。
林翰接著冷冷道:“按照治安處罰管理條例,你的這種行為,最輕的處罰是罰款一萬元,拘留十五天。如果追查出重大案情,還要提起公訴,量刑入獄!方裳旎,我再警告你一次,這裡是醫院,不是你撒潑耍混的地方!老人家一個多小時前才做完的手術,你把嗓門給我壓下來說話,否則我隨時把你送回去!”
方裳旎越聽越怕,她也知道自己在外面怎麼耍潑都可以,一旦真的回到那暗無天日的小黑屋……恐怕就沒咒唸了,這個凶神惡煞的青年還威脅說把她判“入獄”,想起來更加心驚肉跳,乖乖的閉緊了嘴巴。
林翰趁熱打鐵,打算徹底震懾住方裳旎的囂張氣焰:“派出所早已經把你的一舉一動掌握的清清楚楚,你們天天干的這些所謂‘銷售’,別人不知情,你們自己心裡最有數!我問你,黃總是不是來到巢平了?而且就在你們的窩點藏匿著?”
方裳旎跟胖女人一聽這句話登時身子一顫,互相對視,臉上沒了一絲血色。黃總是傳銷集團的一個重要負責人,也是方裳旎這片區域的“傳奇人物”。他無數次現身說法,鼓吹自己的發家史,是怎樣從一個一窮二白的下線銷售,逐步走向了高高的神壇,月入百萬,年入千萬云云……
方裳旎等人一度盲目的對黃總的傳奇人生崇拜豔羨到了痴迷的程度,覺得他不是在吹噓作假,就是在把自己的奮鬥拼搏歷程,原汁原味的陳述給她們這些還尚未取得成功的人。
然而一次演講中途,隱蔽的講堂突然衝進了好多警察和便衣,黃總最先嚇的魂飛天外,翻身從三樓的窗戶一躍而下,倉皇逃竄。方裳旎那次也趁亂跑到了樓下,在衛生間躲過一劫。抓捕人員的主要目標誌在黃總,一時間沒有顧及整頓現場秩序,給不少人鑽了空子,做了漏網之魚。
自那以後,方裳旎覺得黃總的神話已經在她的心中破碎。回憶起那天的情景,黃總驚恐的神情,玩命般的縱身一躍躲避抓捕,猶然歷歷在目。方裳旎想,如果沒有犯罪,沒有心虛,黃總為什麼要捨命逃跑?他乾的要是合法的買賣,是身家幾千萬的大老闆,憑什麼嚇成那樣?
一場抓捕,徹底澄清了全部的真相。所謂的“一夜暴富”,所謂的“營銷謀略”,全都不過是黃粱一夢,全都是騙人的。方裳旎大徹大悟,去找其他負責人要求退出“保證金”不幹了,那些“高層”陪著笑臉說盡了好話,不久後還把黃總又偷偷請了回來,給方裳旎等人交了個實底,言明這就是個大家發財的好機會,只要儘量的去發展“下線”,騙來的錢就可以收進她的腰包。
黃總也露出本來面目,和她們交待:如今大家都是一條船上的人,想撤走是不可能的了,只有同舟共濟,把組織帶向“良性軌道”。發展的人越多,她們能賺到的錢就越多,說白了不外乎就是一個字:騙。
方裳旎沒能經受住這些人的蠱惑,把心一橫,決定繼續幹下去。至不濟也要把自己搭進去的“保證金”給騙回來,這樣血本不歸兩手空空肯定不行。何況黃總威逼利誘說的明白,上了道的人了,沒法再往回撤了,如果執意為之,他就會匿名舉報當地公安,大家魚死網破誰也別想得好,都進監獄裡啃窩窩頭。反正他黃總自有脫身的辦法,這些守家在地的婦女們,可是一抓一個準。
方裳旎和其他幾個姐們鬼迷心竅,繼續“作死之旅”,開始著手研究下一步行騙計劃。這個時候黃總又幽靈般出現,躲在她們秘密的窩點裡開始出謀劃策,做起了幕後軍師。可是第一次行動,方裳旎等人就露了痕跡,在一個小教堂裡被派出所的警察們堵個正著。
林翰的訊息當然不是劉鴻旭提供給他的,全都在方裳旎這裡窺探得來。因此刺激到她的效果更加劇烈,一針見血。方裳旎和胖女人作為外圍“骨幹”,也只是知道黃總來了巢平,更細緻的就毫不知情了。不過饒是如此,這也是非常“機密”的事了,她們倆絕對的守口如瓶。
可是林翰都不是派出所的警察,只是一個外人,就隨隨便便的說出了這個“驚天秘密”,那可想而知,黃總早就被警察們盯上了,所差者就是還沒實施抓捕而已。方裳旎越想越怕,腿肚子開始轉筋:黃總這傢伙一旦落網,肯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