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都是對八卦訊息充滿了興趣,聽說有“姦情”,一個個追問這個女人朋友的遭遇。
這個女人繼續說著:“阿慧怒火中燒,但無奈發現的都是蛛絲馬跡沒有捉現形,男人只要死口不認,阿慧也做不了什麼。經過多次明察暗訪,終於在其丈夫會情人的時候,確定了丈夫的行蹤,阿慧知道機會來了,她想將事情做的絕一點,讓其丈夫母親見識一下兒子的真面目,於是告訴其丈夫的母親,妹妹,叫上他們加入捉姦小隊,開赴現場。到達現場後,阿慧正想帶領其小隊成員破門而入,將那女人毆打一頓,先發洩其怒氣再說。誰知道在最關鍵的時刻,其小隊成員叛變了,將阿慧攔在門外,並苦口婆心勸說阿慧能夠原諒其兒子,做個好媳婦,不要讓這件事情弄大,阿慧看到此種情況,徹底無語了,在外面叫罵半天,在地上哭成一團,門依然關死。阿慧的捉姦行動到最後只有失敗收場。”
“這要怪你的朋友太糊塗,捉姦怎麼能讓夫家的人去捉老公呢。”
有幾個好事者,尋著蘇小英發出的尖叫,來到蘇小英的房門前。
她的房門洞開,屋內亂成一團,一個女人用被子遮著身體,一個光身男子用肘子卡著一個瘦男人的脖子,還有七八個男子正做著架勢,欲撲向這個光身男子。
有些膽小怕事的,見到這陣勢,往後退開,回家去了;有些喜歡看熱鬧的,守在蘇小英的房門前,不進去,也不回家,看著好戲如何收場;有些熱心的,去找物業和保安;有些人恨這些人打擾了他們的清夢,起來後被冷風一吹,連打幾個噴嚏,心裡憤憤不平,乾脆打了110,讓公安來收拾這幫傢伙。
春水被人別住了四肢,他努力掙脫了,圓睜雙眼,頭上汗珠不住地往下滴,雙手青筋直冒,聲音低沉:“你們誰敢上來,我就把他脖子扭斷了。”
諸葛不停地擺手,讓這些壯漢退後。
春水厲聲喝道:“你們給我退到房間外頭去,有什麼事等會出去談。”
諸葛示意他們按春水的去做。
春水看著他們退出了房間,拉著諸葛,過去把房門關上,鎖好,示意蘇小英趕緊穿好衣服。他把諸葛逼到牆角,一邊拿眼盯著他,一邊急速地穿好衣服。
諸葛與春水互相怒視著。
諸葛的臉上鮮血還在流。蘇小英過去,遞了張手巾給他。他沒接。
這時候,小區保安來了。
“這裡的房主是誰?”
蘇小英舉舉手。
“發生什麼事了?”
蘇小英沉默了下,“沒什麼事,幾個朋友在一起玩,鬧彆扭了。”
這個理由顯然太過牽強。保安看到諸葛的臉上傷痕累累,過去問他:“這是誰幹的?你們怎麼打起來了?”
諸葛也不言語。
“真奇了怪了,剛才還狠命地叫,拼命地打,這會倒安靜了。”保安不解。
諸葛一直懷疑老婆揹著他與人私通,一直沒有證據。他本來不太關心老婆的事情,她私通不私通,似乎與他無關。他自己就是玩女人的高手,三月半載換個情人,老婆私通,有個情人,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他想離婚。
離婚就要分財產。如果他先提出離婚,財產的分割大大對他不利。
他諮詢過律師。婚姻法在第46條增加了“離婚過錯賠償原則”,即因有配偶與他人同居或私通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但要求無過錯方出示明確的證據。
但有個神秘人物給了他線索,並幫他安排了這次行動。他雖然覺得事有蹊蹺,但懷著對春水的恨,他還是行動了。
蘇小英私底下購買的這套房,他早就覺察了,只是沒有點破而已。他還揹著她,配好了房子的鑰匙。甚至,他一個人還悄悄地進來過,搜查了這裡的每個房間。
他邀請了幾個身強力壯的狐朋狗友壯聲勢。他知道,春水渾身都是力氣,非一般人所能敵。
不過,他還是被春水制服了。
諸葛值得慶幸的是,相機一直揣在他的兜裡,裡面裝著的都是證據,離婚時可以左右法官的判決,這值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呢。
古代男女通姦者,一旦被發現,可以當場被打死,或者被綁起來,等著浸豬籠。可現在是法制社會了,通姦者最多隻能算是道德問題,可沒有觸犯法律。
諸葛組織一幫人三更半夜私闖民宅,擾亂社會治安,已經觸犯了法律。事後,因為有人打了110,警察來了,雖然警察對他表示同情,老婆摟著別人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