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芝也不惱,聽了還在笑。這麼久了,春水第一次特意來找她。她在上班,春水開著車來到她的單位,讓她出來,說是想見她。
他們是在車裡見的面。
春水氣不打一處來,這會還笑得出來,真是孩子。他說:“你快到我家去,讓老人家不要瞎操心了,說這事不能急,要從長計議。”
“就是對他們說,你不想娶我,是吧?”她問。
“你對他們說,先等等,不是不娶,是先等等。”春水強調著。他怕說不娶把兩位老人惹惱了,來興師問罪。當前,先用緩兵之計吧。
“那就是說,將來,你會娶我?”她在這裡等著他呢。
“婚姻是大事,豈能兒戲。翠芝呀,不是我說你,你也是讀過書,懂事理的人,怎麼也做出這種糊塗事。”春水數落起她來。
這一說,翠芝不樂意了,話像倒豆子似的,衝春水喊:“就你懂事理,就你懂事理。我有空去陪陪老人家,這有錯嗎?我給他們買禮物,這有錯嗎?結婚不結婚的,我又沒提出來,也沒答應,只是他們在籌辦,關我何事呀?我也對他們說,這事得問問你,需要你的批准,是吧,大領導,沒有你的批准,是不行的。可他們說你官再怎麼大,他們還是你的父母。我又能說什麼呢。你別好心當作驢肝肺。”她說著說著,竟落下了淚。
春水當然明白翠芝的良苦用心,見她傷心落淚,心裡不忍。這一剎那,他被感動了,輕輕地擁過她,拍了拍。
“我請你吃飯吧。”春水說。回到市裡,兩人還沒有好好聚聚。
她不去。
“我不稀罕吃什麼飯。去你家看看你的父母,還被你說了一頓,這吃飯不會又有什麼說詞吧。”
春水只好道歉。
想找一個好飯館不容易,太熱鬧的,怕人認出他們來,太冷清的,怕飯菜味道不好。翠芝提議,自己買菜,回家做去。春水猶豫,自從回來後,他家廚房都沒有開張過,鍋碗瓢盤還沾著灰,自己做,還得清洗一遍,這太花時間了。他說還是在外頭吃吧。再說,現在是局長,做什麼事都可以自己簽單,吃點,那是小兒科。他想在她面前展示展示權力帶來的好處呢。不管多少錢,籤個字,就公家報銷了。
翠芝堅持買菜回家做。她想去他家。自從上大學前去過他家,這一晃四五年了,從來沒有去過。他從來沒有邀請過她,似乎在迴避著什麼。
半路殺出個程咬金。翠芝的出現,把他的計劃打亂了。他現在不敢肯定,父母會不會接納嫂子。如果按老人的想法,那翠芝肯定是更好的選擇。
現在翠芝又要堅持回家做飯去。他一直把她當妹妹看待,事事也都讓著她。她想去他家看看,這不是什麼過分的要求。相反,他覺得內疚,那麼長時間了,沒有讓她到家裡坐坐。這說不過去。
權衡的結果,就是他的妥協。
翠芝見他同意,很興奮,張羅著買菜。春水坐在車裡,見她一路小跑著往菜市場進去,心想,她肯定會是個好老婆。如果沒有嫂子,他會毫不猶豫地和她成家結婚。但他心裡放不下嫂子,這是宿命。
他想起古代的達官貴人,三妻四妾的,靠著家長的權威,幾個老婆還以姐妹相稱,彼此相安無事,這日子,過得不錯。當然,現代的有錢人有權者,除了正兒八經的老婆以外,外頭免不了會有情婦小三,本質上與古人的三妻四妾沒什麼區別。
他有了罪惡的想法,如果把嫂子立為大老婆,把翠芝納為小老婆,這日子就美了。他立刻又否定了這種想法,這不但是對翠芝的褻瀆,同樣是對嫂子的不敬。
二者只能選一。不是或此或彼,只是非此即彼。
他想了一想,還是選擇了嫂子。
翠芝很快就回來了,見春水發愣,把手放在他眼前晃,“想什麼呢?在想怎麼破案?”
春水順水推舟,說:“博物館的文物失竊案還沒破,壓力挺大的。”
她安慰著:“不用擔心,憑春水哥的聰明頭腦,再狡猾的罪犯都得伏法。你呢,就是個高明的獵人,那罪犯呢,就是狐狸了。但狐狸怎麼狡猾,都會留下蛛絲馬跡,就會讓獵人逮著的。”
春水問她:“你打過獵嗎?”
她說:“沒有。女孩子不讓打獵,不過我父親是個獵手。”
春水有過打獵的經歷。那時他二十歲不到,跟著隔壁的四叔去打野豬,根據它的腳印與糞便,一個山頭一個山頭地跟蹤,一直跟到五十里之外才發現它的真身。這打獵靠的是耐心細緻,還有堅持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