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到底有多累,有多苦,每天沒時每刻都在承受。
做的時間長了,晚上的夢都是開心的,都是跟戰友在一起的肆無忌憚,一瓶啤酒分著喝,一個雞腿你咬一口,我咬一口,哪怕上面都是口水。
甚至說一塊口香糖都會分而嚼之,互相聞著腳臭,指著對方夜深人靜時留在床單的地圖哈哈大笑。
可醒來呢?
他,死了,被軍刀割斷咽喉;他,也死了,被炮彈炸成兩節;他,還活著,只是失去雙腿而已……
失去記憶,多麼幸運的一件事呀!
“我要救我妹妹,我要娶龍洛水當老婆。”蕭戰說道。
“不,你只是要找回自己而已。”牧狂夫苦笑道:“只是當你真正找回以後,你會喜歡那時候的自己嗎?當你真正找回以後,再看走過來的路,你真的會喜歡自己嗎?”
牧狂夫感受的很深很深,最起碼他不喜歡每天早晨醒來以後的自己。
“我從來都不喜歡我自己。”蕭戰笑笑道:“可我喜歡不喜歡有用嗎?我要做什麼樣的人,從我出生那一天就已註定。說真的啊,很多時候我都想拿起電鑽把我的腦袋鑽開,看看裡面到底都是什麼。”
蕭戰不喜歡自己,但是他跟牧狂夫相反。
每天早晨醒來的時候,蕭戰都會喜歡上自己一會,因為他覺得還能醒來,就代表著希望。
可也只是那麼一會,當他把希望裝進心中之後,整整一天都在討厭自己。
想做什麼樣的人,已經由不得他自己做出決定。
“電鑽好用?”牧狂夫搖搖頭道:“反正我知道鉛筆挺好用的,我曾經用鉛筆戳透過一個敵人的腦殼。”
“爽嗎?”
“不爽,我的手掌也差點被穿了一個洞。”
“笨狗熊。”蕭戰吐出三個字。
“神經病。”牧狂夫也吐出三個字。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不約而同的大笑,惺惺又相惜,他們都是討厭自己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