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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比如律師、醫生的准入證而已。美國的職業人士,很多都要求在兩個學位之

上,再考一個執業執照。我遇到過好幾個法律學生,本科碩士都有,他們在即

將可以參加律師考試的前夕,腦子裡只有一根繼續升學的筋。及早知道自己錯

誤的,也許能夠懸崖勒馬;太晚發現求學真諦的,其實已經為邪教殉葬。本書

有兩篇文章“律師心中的解放區”以及“無頭律師欲磕頭”,就是反映了正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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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驢找馬:職業發展路圖》

這兩種情況。

英語單詞research,是re和search的組合。re是重複的意思,search是尋

找。重複尋找,就是研究。找過的東西,再找一遍——在發現了的東西中間,

再去發現新的東西——這樣的行為,只存在於學術類研究生領域。學術領域的

學位追求者,才可以稱之為“研究”生,而不至造成語義學上的混亂。

我總算對中國的語言學,貢獻了我的一點點發現了。在這個意義上,我才

是“研究”生呢——雖然是老生,儘管是差生!慚愧。

美國有MBA,工商管理碩士;也有DBA,工商管理博士。工商管理碩士,只

要求你會用現成的知識和工具去解決未來發生的問題;而工商管理博士,則要

求你對工商管理這個東西——subject——提供新的、別人還沒有發現、沒有

提出、沒有想到的思想、理論和方法,idea; theory and method。法學博士

LLD,與法律學位JD——加拿大稱之為LLB——的關係,也是一樣。醫學博士,

()

醫學生化專業的Ph。D和醫生M。D之間,也是這個關係。

也許我們不能一味模仿美國的教育體制。但至少,我呼籲我的讀者和學

生,從思想上認識到一個問題:假如根據國家標準你具備了某個行業裡從業資

格教育,你就應該大膽投入這個工作,在工作中學習,在實踐時進修,而不要

把美麗時光,白白耗在那種培養目的性很不明確、從創意到實踐都落後於時代

的“研究生教育”!!!(好像這是我在寫作中第一次故意使用三個驚歎號。

這是虛弱無能的表現!)

親愛的讀者:我建議,至少我希望我的讀者在精神上,從此不要把職業學

院professional graduate school的大學後教育即professional Master's

degree教育理解成“碩士研究生”教育,而理解為大學後“職業碩士教育”就

可以了。

根據這個語義學解釋,你在決定是否讀研究生的時候,就會自然而然地把

碩士後職業,當作你是否考研的主要決策依據,而不是把考研本身當作奮鬥目

標。這樣,你就能夠走出考研集體無意識,或者,如同王祖光先生來信所說的

那樣,走出“考研邪教”的控制。

在美國和加拿大,確實沒有人會把本科四年之後再花三年才能得到的法律

學位(JD or LLB)當成中國人語義裡的研究生,更不是Doctor博士,而僅僅視

為一個能夠使你有資格成為執業律師的law degree法學學位而已。中國社會,

學生、家長和教育當局,對於大學後職業碩士教育post graduate

professional Master's education在教育理論上的認識還處在比較模糊的狀

態。“有碩士總比沒有碩士好”,“本科不如研究生好找工作”……這些觀

點,就是這種落後模糊認識的表現。

這是中國社會需要提升和進化的地方。我激|情滿懷,期待著社會的發展—

—但在此之前,我要呼籲,我的讀者與學生們,不要被社會落後所造成的這種

“學位集體無意識”破壞了前途和幸福!

親愛的繁悠,看到這裡,還考研究生嗎?我知道你還沒有答案。但是,讓

我來告訴你:考研,還是不考,只要用就業目標來衡量一下,就能夠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