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的研究報告顯示,1 噸電子板卡,可以分離出286 磅銅、1 磅黃金、44 磅錫,僅1 磅黃金就價值6 000 美元。如果利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回收再利用,可以製成許多可再利用的生活用品。但在拆解過程中,如果處理不當,其映象管內部的重金屬氣體洩漏,將會極大地破壞環境。製造1 臺電腦需要用700 多種化學原料,而這些原料約有一半含有對人體有害的毒素。如一臺電腦顯示器中含有大約2援5 磅的有毒元素———鉛,其中大部分鉛包含在用於製作顯示器的玻璃中。如果將這些垃圾掩埋在土壤中,而不做任何過濾,這些鉛將會滲透出來,對土壤造成嚴重的汙染;如果焚化,這些原料將會釋放大量的有害氣體和重金屬,對空氣造成汙染。由於電腦垃圾含有有毒、有害物質,不能草率埋掉或者燒掉,舊電腦的處理和回收,成為一項極為複雜的高成本行當。
目前,我國對垃圾回收處理正面臨著內憂外患的困局,不僅自身每年要產生大量垃圾,而且還要遭受國外“洋垃圾”的侵入。尤其是隨著對外交往和經濟的迅速發展,來自海外的“洋垃圾”和國內自身的垃圾數量,以每年5%~10%的速度迅速增加。
從1997 年到2005 年,英國運往我國的垃圾數量狂漲158 倍,美國每年約有50%~80%的“洋垃圾”被出口到了亞洲,主要出口地是中國。更為可怕的是,這些“洋垃圾”被國內的一些不法廠商製成各種各樣的生活用品,腐蝕和毒害著國人的生命健康。
我國從2000 年已經明令禁止進口“電子洋垃圾”,為什麼這些“電子垃圾”到了境內卻成了香餑餑呢?除我們的環保意識欠缺之外,主要還是受“利”字的驅使。
發達國家實行汙染者付費原則,垃圾和廢物製造者要向政府繳納一定的廢物處理費,然後,政府再補貼廢物處理公司。而發展中國家出口固體廢物,不但可以從政府收取固體廢物處理費,還可以在出口中獲得一定的利潤,對廢物公司來說,何樂而不為呢!反過來,對走私分子也一樣,固體廢物購買成本低廉,將固體廢物走私入境,賣給一些中小企業,進行簡單加工和提煉,有相當大的利潤空間。目前,每5 分鐘就有一船廢物跨越國界。
美國最大的廢品回收公司之一Belmont 的副主席Doug Steen 說:“我們的許多競爭對手,通常都是把電腦垃圾產品直接出口給中國,無論是整體產品還是分解後的。我們的國家出口垃圾的做法是不道德的,透過汙染世界環境賺取罪惡的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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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截黃毒確保家園淨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走私*影片、錄影帶、錄音帶、圖片、書刊或者其他*物品的,處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面對嚴厲的法律條款,走私*物品的情事應當較少出現,但從海關查獲的走私*物品案例來看,從貨運渠道車上夾藏、船上偷帶走私的有之,從旅客進出境通道隨身攜帶走私的也有之……
以下是2004 年2 月,深圳海關查獲的走私*光碟的情況:1 日晚,一天內多次往返的一個小女孩,引起羅湖海關旅檢現場關員的注意,關員把小女孩叫過來問話,小女孩也不驚慌,問答從容。當關員問她包裡裝的是什麼東西時,小女孩才有些慌亂,支支吾吾地說是課本。關員開包檢查,發現包裡有4 條萬寶路香菸和4 本*書刊。見包中物品被繳,小女孩哭了起來,也講了真話。她說她姓陳,香港人,上個月才滿8 歲。包裡的東西是父親讓她帶的,每次攜帶入境後,到達指定地點,就會有人來取,隨後,她再返回香港裝東西。她說自從學校放暑假後,就經常背東西過來,有時一個下午跑3個來回。
4 日,海上緝*在關區東部非設關地開展海陸聯合行動,截查一輛貨車,在車上繳獲走私光碟29 萬張。
8 日,香港旅客餘某經羅湖口岸入境時,被羅湖海關列為重點查驗物件,經檢查,在當事人上衣口袋、褲袋及腰部查獲藏匿的光碟107 張。經鑑定,12 張為*光碟,57 張為光碟母盤。餘某稱是幫人帶貨過關。
11 日晚,一名臺灣旅客隨身攜帶91 張*DVD 光碟入境,被皇崗海關查獲。經海關刑事技術部門鑑定,光碟內容均屬*,為國家禁止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