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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5部分

“哎呀,這樣才是家嘛!來,你先休息,然後我們聊聊,你成為英雄的第一步!”

“成為英雄這麼複雜?還分幾步?”

“當然啦,夢想畢竟是要一步一步而來的!”

溫莎拿出了紙筆,“尤其是第一步,至關重要,馬虎不得!”

“第一步是什麼?”

“服裝!”

溫莎鄭重其事地樣子,讓九號有點無語。

“出去打架,還得挑一身衣服?”

九號指了指自己身上的大衣,“我這套前幾天剛跟一個人那搶來的,還算合身。”

“你是英雄,不是強盜!不能搶人家的,更不能穿這種贓物!”

溫莎輕輕敲了敲額頭,“哎,我一點點教你吧!作為一個英雄,你就得有代表自己身份的緊身衣!比如超人,藍褲衩,紅披風!還有胸前大大的s!這就是標誌!”

“感覺好像sb……”

看著溫莎開啟一張超人的照片,九號立刻否決。

“什麼變態才能把內褲穿外面?”

“這是很久之前的設計了!你放心,我有更好的設計方案!”

1566 英雄時刻

1566英雄時刻

溫莎感覺自己好像剛回到了高中畢業的時候,這種對未來充滿期待的感覺,讓她忍不住熱血沸騰。

真的,真的是太開心了!

溫莎拿出自己的電腦,在上面寫寫畫畫。而九號坐在她旁邊,看著她操控這畫板,設計著自己的衣服,感覺就有點怪怪的。

他抱著胳膊,看著溫莎畫出一件又一件的衣服,有古怪的,有別扭的,反正怎麼看著都有點不順眼。

這些真的能行?

九號也不明白,自己怎麼就莫名其妙地配合起金髮妞了。但他活的百無聊賴,就當是給自己找點樂子吧。

噹噹英雄,或許能有點意思也說不定。

“好了!”

溫莎終於完成了自己的作品,“太完美了,你快來看看!”

九號湊過頭去,看到一件黑紅色相間的戰鬥服,上面還有紅色的披風,胸前一個大大的“9??”。

“怎麼樣?”

溫莎很激動地看著九號,似乎在炫耀自己的作品。

“其他的……湊合,但為什麼要有斗篷?”

九號問道,“這種東西,穿在身上,只會礙手礙腳。”

“這是英雄的象徵啊!”

溫莎毫不猶豫地說道,“一位偉大的英雄,都要有紅色的披風才行!這是榮耀,也是力量!”

“無稽之談。”

九號一撇嘴,根本不相信溫莎的說法。

還英雄的象徵?對於強大來說,唯一的象徵就是無敵的力量!溫莎是永遠不會明白,自己的力量究竟有多麼的可怕!自己成為什麼英雄,不過是一時興起罷了。哼,沒錯,就是一時興起!

九號在溫莎這裡住了一天,第二天一早,溫莎出了一趟門,隨後興沖沖地回來。

“只要給錢,這些人的效率就是快。看,這就是你的制服!”

溫莎開啟自己設計的這套衣服,展示給九號看。

“我不喜歡,有種譁眾取寵的感覺。”

“相信我,等你展現你的力量和正義之後,會有無數人喜歡上這套衣服的!”

溫莎卻給了九號一個笑容,“我保證!”

九號沒再多說話,溫莎給九號買來了早餐,然後讓他穿上這身戰鬥服,跟著自己就出了門。

“我們去哪?”

坐在溫莎的卡車上,九號忍不住問道。

“四處逛逛,看看有什麼需要我們幫忙的。”

溫莎一邊開車,一邊說道。

“我記得你是個記者吧,你不去上班可以嗎?”

九號疑問。

“我請了假,而且稿子已經傳過去了。”

溫莎有些無奈地說道,“萊斯特家族的人已經封鎖了所有的訊息,我的報道也被壓下來了。但沒關係,只要你登臺之後,大家不會再懼怕那些傢伙了。”

“只要我出手,就能滅掉他們。”

九號根本沒把那個什麼萊斯特家族放在眼中,這些人對他來說,不過是螻蟻一般。

“要抓,就抓他們一個現行!”

溫莎卻在這一點上很堅持,“如果我們也隨便對他們出手,那跟萊斯特家的那些人渣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