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的,全明姬現在居住在首爾江南瑞草區。我們學校的學生大都居住在江南。”在這裡遇到了首爾人,李敏赫彷彿倍感親切,十分配合。
“尹麗雅是南華中學的學生,她和她的同學也都居住在首爾江南。”金允浩快速的回憶著之前瞭解到的資料。
閃電般思考完,接著他重新回到李錫範面前,亮出工作證件,快速說道:
“本案死者全明姬、嫌疑人尹麗雅都居住在首爾。同時,涉案的證人也是首爾人。
因此,本案由涉案者居住地的檢方管轄更為合適。
根據刑事案件辦案程式第十五條規定:如果由涉案人居住地的警方或檢方管轄更為適宜的,該刑事案應當由涉案人居住地的警方或檢方管轄。
現在,我正式向你提出申請,接管此案!”
這個理由很充分,也很合理。如果金允浩不提及,李錫範差點忘了還有這麼一項規定。
因為,這種情況真的很少發生。
以往,遇到疑難案件,兩地的檢方為了推卸責任,會利用這個藉口,相互推讓管轄權。
可是檢方之間主動爭奪管轄權的,他還是第一次遇到。
看到金允浩玩起了法律規定,李錫範也毫不示弱:“根據刑事案件辦案程式第十九條規定:對管轄不明確或者有爭議的刑事案件,兩地檢方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級指定管轄。
我並不同意你的請求,協商不成立!你需要向我們共同的上級——韓國大檢察廳申請裁判。”
看到兩個檢察官唇槍舌戰,大秀司法知識,周圍的司法工作者都看得一愣一愣的,太精彩,太過癮了,比電視劇的劇情好看多了。
他們都在等著,看看金允浩會不會為了這點小事,將事情鬧到大檢察廳。
尹國洪也在等著,看金允浩會不會為了他,將此事鬧大,最終攔下這個案件。
周圍兩個學校的師生也在等著,他們要看看,誰會是最後的勝利者。
所有人,都在等待著金允浩的選擇。(未完待續……)
PS:保底二更奉上,求月票支援。(晚上是加更)
一百四十八章 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