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新奇的是。入職前還要進行這個流程,這是以前沒遇到過的。
在工作人員的解釋下。金允浩才瞭解其中的內情。
檢察總長任職時,要在國會和大檢察廳分別發表就職宣言和演講。
高階檢察長、檢察長入職前,要在大檢察廳發表就職宣言和演講。
檢察官職位中檢察長是重要的分水嶺,其上才是真正的領導者。
而中央搜查部一級檢察官是基層檢察官的最高階別,算是半個領導。
為體現領導差異性,中央搜查部的檢察官在入職前需要就職宣言,但不必發表演講。於是金允浩就這樣稀裡糊塗的享受了一次特殊待遇。
不過這僅僅是開始,還有更多的特殊待遇在等待著金允浩。
………
宣誓結束後金允浩被介紹到事務局,接待他的是事務區域性長李在賢。
金允浩很清楚自己目前的狀況,得罪總統隨時可能會丟掉飯碗。
因此他萬萬沒想到接待他的人級別居然這麼高。
其實金允浩這麼想是因為他不瞭解其中的情況。
大檢察廳下設10個主要部門,涵蓋超過20個分支機構,結構異常龐大。
但是大檢察廳在編的檢察官人數卻不超過100人,其他都是普通公務員。
在這裡,檢察官主要負責辦案,而人數眾多的公務員負責後勤工作。兩者各有分工,且在這種分工模式中,檢察官處於絕對的領導地位。
可以說,在這裡任職的普通檢察官地位和權利都要比多數部長高很多。
因此,李在賢接待金允浩完全合情合理,屬於潛在的職場規定。
而李在賢對於接待金允浩也沒有任何怨言。
金允浩得罪總統何時完蛋,這些都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金允浩只要在位一天,他就要恭恭敬敬一天,這是職場規矩不可違背。
在事務局中,只有同樣是檢察官出身的局長和副局長才有資格給金允浩難堪,而他這個普通公務員身份的部長還不夠格。
為幫助金允浩更快的瞭解情況和融入工作,李在顯首先畢恭畢敬的向金允浩介紹大檢察廳的基本人事結構和組織結構。
人事方面從上到下依次為:檢察總長;新聞發言人和檢察研究官;檢察次長;高階檢察長;犯罪情報企劃官;刑事政策官;國際協力官;檢察官。
研究官主要負責制定政策法規,跟檢察官沒有太多關係,兩者互不統屬。
只是在級別上,研究官要比檢察官高很多,屬於長官的屬官。
金允浩只記住檢察總長等上司的基本資訊,沒理會人數不少的研究官。
反正兩者基本沒什麼交集,他犯不著浪費腦容量去了解那些人。
組織結構方面:大檢察廳下設10個主要部門。
事務局、企劃局、公審訴訟部、國際數碼科學中心……。等8個部門。
以上8個部門主要負責類似後勤保障工作,為檢察官工作創造便利條件。
而公共安全部和中央搜查部是大檢察廳2個強力部門。在韓國家喻戶曉。
公共安全部主要負責刑事、安全類案件。其中包括強力科、刑事科等。
(強力科主要負責與毒品、黑幫等有組織犯罪有關的案件。)
最後便是金允浩即將任職的中央搜查部。又叫反/腐/敗部。
中央搜查部是為深層分析社會病理現象,剷除**行為而設立的部門。
其下設:偵查指揮科;偵查支援科。
偵查指揮科:對於公務員、國營企業員工等公職人員的犯罪案件以及金融、高科技等犯罪案件、檢察總長下令的案件,負責指揮和監督。
此外,偵查指揮科還處理其他機關移交的犯罪案件之有關資訊。
從司法解釋就可以看出,偵查指揮科權利大到沒邊,難以想象。
檢察官是偵查之王,而偵查指揮科的檢察官則是王中之王。
對於韓國所有政府官員和國企領導而言,中央搜查部偵查指揮科的檢察官是最不能得罪的人。沒有之一。
得罪上司,大不了晉升無望,死不了。但如果被偵查指揮科的檢察官盯上,那往往意味著牢獄之災,即便不死也要脫層皮,非常恐怖。
對比來講,韓國指揮科檢察官擁有的權利比華夏的中/紀/委還要大。
中/紀/委擁有的權利,它都有,而中/紀/委